耶利米書第廿四章

兩類人的結局 ◎黃濠光牧師

「我要眷顧他們,使他們得好處,領他們歸回這地,我也要建立他們,必不拆毁;栽植他們,並不拔出。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6-7)。

本章的背景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入侵,當時是主前597年,屬於第二次入侵,猶大人第一次被俘擄。神給耶利米這兩筐無花果的異象,來對比那些被擄的人,和留下的人的結局。

被俘擄的人看似悲劇,但他們痛定思痛,明白有這樣的下場是犯罪背棄神的結果。當人接受神的懲罰,覺悟前非,神說要眷顧他們,使他們得好處,領他們歸回這地(6)。神說:「我也要建立他們,必不拆毁;栽植他們,並不拔出。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6-7)。

另一批沒有被擄的猶大人,包括西底家王,他們仍抱住倚靠世人的心態,沒有真心歸向神。他們很想結盟埃及,去反抗巴比倫。他們沒有被擄,似乎是幸運的一群,但到底沒有悔改,結局是像極壞的無花果。神論到這些人的結局:「我必使他們交出來,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遭遇災禍;在我趕逐他們到的各處,成為凌辱、笑談、譏刺、咒詛。我必使刀劍、饑荒、瘟疫臨到他們,直到他們從我所賜給他們和他們列祖之地滅絕」(9-10)。

本章教導我們要從屬靈的眼光看事情。被擄到異地是遭逢厄運,而留居下來是逃過大難,值得慶辛,這都是人的看法,但神的判決卻恰恰相反。所以任何一件臨到我們身上的事,我們要從聖經去看神的角度。

◆這裡有一個屬靈定律,在拔出和拆毁的刑罰之後,神賜予生命。就像基督死了之後要復活,信徒也先要與基督同死,然後同復活。在我們的生命中,當我們要服侍神及大大被神使用之前,神必先治死我們的老我,破碎我們的舊生命,然後更屬靈的一面才會出來。

◆這兩章都預言末期的以色列。首先是「從我趕他們到的各國內,招聚出來,領他們歸回本圈(23:3)。猶大亡國,百姓被擄到巴比倫,是一個國家,但預言說是「各國」,所以預言並非應驗於70年後所羅巴伯帶百姓歸回,而是應驗於近代,猶太人從各國回歸以色列地。第二是「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23:5),是預言彌賽亞耶穌在大衛寶座上作王。第三是「我要眷顧他們,使他們得好處,領他們歸回這地,我也要建立他們,必不拆毁;栽植他們,並不拔出」(6),預言猶太人歸回和復國,不再離開,從1948年應驗到如今。第四是「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7),預言以色列會有靈性的復興,歸向耶穌,不久會應驗,要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