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十八章

神從窰匠家中的信息 ◎黃濠光牧師

「我何時論一邦或一國說,要拔出、拆毀、毀壞,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是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7-8)

這次神藉著實物向耶利米說話。這些實物有時透過異象,有時是在現場。這次耶利米是去到窰匠的家中,看窰匠怎樣製作器皿,從而領受神的信息。這個信息有幾重意義。

第一,窰匠比喻神(5)。窰匠有主權去製作甚麼樣的器皿,「窰匠看怎樣好,就怎樣作」(4)。同樣,以色列人就好像泥,「泥在窰匠的手中怎樣,你們在我的手中也怎樣」6)。神對以色列人有主權。

第二,以色列人既然是神的選民,神的本意是要建立和栽培他們(9),但他們竟然背棄神,向假神燒香,神就運用祂的主權不予賜福(10)。這裡用「後悔」這個詞來說明神在處理方法上的改變。神本來要賜福,但現在卻要重新安排。神這樣改變是出於祂的主權,而非表示祂善變。

第三,既然神並非善變,是甚麼原因令神後悔呢?決定因素都是在於人,「我所說的那一邦,若是轉意離開他們的惡,我就必後悔,不將我想要施行的災禍降與他們」(8)。同樣,若人作惡,神原本要給予的福氣也不會賜下。

第四,神應許要賜的福氣,是有條件性的。我們若從神領受一些應許,須記得要持守神的命令生活。若我們行不好,或者遠離神,那些應許就不會實現。我們不要指控神不守信,是人作惡不守信在先,而祂作為窰匠,有權更改原先的設計。

第五,神造出災禍攻擊,目的是刑罰,目的為改正,叫人離開惡道(11)。所以,神不只會賜福,祂也會降禍,為要改正人。回到耶利米當時的處境,神要藉著仇敵,像東風一樣吹散他們,就是藉著來自東方的巴比倫人去刑罰以色列人,希望他們回頭(17)。可是,以色列人仍舊照自己計謀去行(12),神的刑罰是枉然。以色列人這樣頑梗,在外國中也是少見(13)。利巴嫩雪山上的雪溶解,以致流下涼水,源源不絕,從不乾涸。神借用這個大自然不變的現象,來反映出以色列人忘記神,走去拜假神,是十分不合理,不正常的(14-15)。

耶利米這樣忠心傳遞神的信息,百姓不只不受教,而且要謀害耶利米(18)。耶利米向神禱告,內容都是求神懲罰那些人(19-23)。在此,我們看見耶利米的轉變。當初,當他聽到神嚴厲的信息,十分難過和悲痛,流著淚去傳講,懇切為百姓代求,內心真不想那些災難臨到(19-20)。但到如今,當他自己遇到有人設計謀害他,他有切膚之痛,才體會到人的醜惡。從前,他站在人的位置而哭泣和哀求。到如今,他站在神的位置發出義怒,強烈要求懲罰臨到罪人(21-23)。

◆本章聖經提醒我,神在我生命中有主權,而自己也有責任。如果自己不負責好好跟隨神,反倒悖逆,神會修改先前賜福的原意。因此,我們要選擇接受神的建立與栽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