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七章

猶大的虚假宗教不能保護自己 ◎黃濠光牧師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23)

本章經文是耶利米站在聖殿門口講的,目的是針對猶大人虛假的宗教外表。神要耶利米講這段說話,好讓百姓知道他們到底是犯了甚麼罪,以致可有真正的悔改。若他們在此刻改正行動作為,他們可以在這地方仍然居住(3)。可見最後一分鐘悔改,都可以扭轉局面。

當時猶大人有一種錯誤的宗教信念,認為耶路撒冷有聖殿,他們一定會很安全(4)。只要有聖殿,他們照常有宗教儀式,國家就會很安全,這實在是虛假的安全感。其實,擁有聖殿,並不等於有神的同在和保護。他們一面偷盜、殺害、姦淫、起假誓,向巴力燒香,但同時又去聖殿敬拜神,這其實是褻瀆神(9)。第11節是耶穌引用過的(太21:13,可11:17),當祂在聖殿看見都是攤檔,將聖殿變成市場,便說:這稱為我名下的殿,豈可看為賊窩嗎!可見耶穌亦讀耶利米書。先知又提到示羅(12),示羅是士師時代存放會幕的地方。在撒母耳記上第四章記載,非利士人同以色列人打仗,甚至在示羅的約櫃也被非利士人俘擄。當以色列人犯罪離棄神,約櫃本身不能保佑他們。神可以捨棄示羅,放棄會幕約櫃。照樣,神也可以捨棄耶路撒冷的聖殿。

猶大人的假敬虔十分得罪神,他們照常獻祭,但卻違反神規定的方式。譬如說,燔祭是完全獻給神的,而平安祭是可以留給部份歸自己。他們將燔祭加在平安祭上面,然後留給自己食(21)。這種明知故犯的行為,是大大得罪神。這好比唱詩是敬拜歌頌神,但反而是在台上表演自己的歌喉,或彈奏的技巧,結果是榮耀自己,不是榮耀神。

這裡提及最令神不高興,是他們將兒女焚燒來獻祭,神從來沒有吩咐他們這樣作(31)。種種犯罪行為已到了極點,神叫耶利米不要再為百姓祈禱(16)。他們獻兒女的地方要變成殺戮谷(32)。

◆本段經文對我們最大的教訓,是快快從虛假的宗教中回轉悔改,不要一面崇拜,一面做得罪神的事,這是很大的警惕。今天我們也會落在宗教的虛假中,你在教會有很多服事責任,可能做司事,或者有份領敬拜,帶查經,或者擔任不同的事奉崗位,但記住參與這些活動及事奉,不能得到保佑。如果你做很多事奉,但平日過犯罪的生活,這些活動不能保護你免受神的懲罰,最重要是改正行動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