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第五章

神追討罪或赦免罪 ◎黃濠光牧師

「你們的罪孽,使這些事轉離你們,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25)

究竟神是一位討罪的神,或是一位赦罪的神?其實兩樣都是,一切都視乎人要怎麼樣。神要赦免人的罪,但不能無端端的赦免,而是當有人肯認罪悔改,祂的赦免才有意義。在本章開頭,神打算赦免,但必須要找到一個義人,作為祂赦免的藉口。可惜找不到這樣的一個人。反而神找到的都是犯罪的人,包括起假誓的人(2)、行淫的人(7)、不認耶和華的人(12)、拜外邦神的人(19)、作惡的有錢人(28),以及假先知和惡祭司(31)。當沒有一個人悔改,神就無從赦免。

反過來,神要討人的罪。神要興起一個遠方的強國來攻擊猶大,就是巴比倫帝國(15)。當猶大被入侵,不只生靈塗炭,百姓亦要臣服。神說:「你們怎樣離棄耶和華,在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神,也必照樣在不屬你們的地上事奉外邦人」(19)。雖然神的刑罰嚴厲,但祂應許不會滅盡他們。神說:「施行毁壞,但不可毁壞淨盡」(10)。又說:「就是到那時,我也不將你們毁滅淨盡」(18)。神說祂要討罪,但神仍有恩慈,不會將百姓滅盡(29)。

本章有三個屬靈教訓。當神宣告要刑罰猶大,但百姓不認為這些話是出於神。百姓認定「災禍必不臨到我們,刀劍和饑荒,我們也看不見」(12)。第一個屬靈教訓是人容易被欺哄,落在謊話之中。當人誤信謊話,就不認耶和華,等於以為神說謊。

第二個屬靈教訓,是人要敬畏神。「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24)。所謂敬畏,就是懼怕神,和戰兢在祂面前(22)。神是創造主,既然祂能用沙為海的界限,水不得越過,祂也能按時賜雨,就是秋雨春雨,又為百姓定收割的節令,永存不廢(24)。百姓拜巴力,以為巴力可以使到風調雨順,但其實是耶和華按時賜雨,使他們有收成。既然百姓不承認神有這權柄,反而去拜假神,所以「他們必吃盡你的莊稼和你的糧食,是你兒女該吃的,必吃盡你的牛羊,吃盡你的葡萄和無花果,又必用刀毁壞你所倚靠的堅固城」(17)。這是認賊作父的結局。

第三個屬靈教訓是:「你們的罪孽,使這些事轉離你們,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25)。這些事是指神按時賜雨。神本來要賜福給人,但犯罪作惡,就會失去福氣。可見罪孽是會影響人的生活、天氣和收成。我們傳福音,不可不提人要悔罪。如果你容納罪惡,神就要討罪。如果你肯悔改,神就赦免。所以神赦罪,或是討罪,是在乎人的選擇。

◆我們祈禱,多是希望神賜福,祂的確是一位賜福的神。然而我們也要知道,罪惡會阻礙神的賜福。所以當人過犯罪的生活,神就不會賜福。因此,我們要留心自己的心靈和行為,有沒有得罪神。我們的祈禱,在祈福之前,先認罪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