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六十一章

預言彌賽亞的職事 ◎黃濠光牧師

「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或作: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1-2)

開頭幾節令人覺得很熟悉,因為耶穌在開始祂的事工時,就在拿撒勒的會堂,公開宣讀這段經文,說是應驗在祂身上(路4:17-21)。對以賽亞來說,第1節的「我」是指他自己,就是耶和華的靈降在以賽亞身上,他有聖靈的恩膏。這段經文其實是語帶雙關,一方面指當時的以賽亞,同時也預言彌賽亞的職事,應驗在耶穌身上。這裡提供了彌賽亞的工作內容,但能夠完成工作,是聖靈恩膏的結果。如果基督需要聖靈恩膏才完成工作,何況我們更需要聖靈的恩膏,才可延續基督的工作,完成大使命。

好信息就是福音,誰需要福音?就是謙卑人和貧窮人。誰是謙卑人和貧窮人?所有人都是謙卑人和貧窮人。謙卑與否是人的選擇。驕傲人無興趣聽福音,但人可以選擇不要驕傲。貧窮人是指靈裡貧窮的人,也就是虛心的人。所以謙卑人和貧窮人不是兩種人,都是一種人。

大家留意一些動詞,就是彌賽亞的工作,包括「醫治」。醫好傷心的人是指心靈醫治。還有「得釋放」,祂的工作是報告。原來人得釋放不是人的工作,是已經完成了,只是人不知道而已。不知道便不懂得走出監牢。基督已為人完成救恩,人只需相信接受,便可得釋放。關鍵在於要報告,要傳出去,然後是人的回應。「報告耶和華的恩年,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2),耶穌在拿撒勒的會堂只讀到這節的上半節便停止,而下半節的「我們神報仇的日子」沒有讀出來。原因是主第一次到世上來,是帶出救恩,所以從祂那時候開始,到現在這二千年之久,都是耶和華的恩年,新約稱為神悅納人的禧年。至於神報仇的日子,是關乎主第二次再來,那時祂來為要審判,刑罰那些不信和拒絕福音的人。由於主耶穌第一次來不是審判和刑罰,所以祂不讀出「和我們神報仇的日子」這句話。

本章其餘地方,都說明由以色列為代表的所有信徒,將會如何蒙福,而以外邦人為代表所有不信和作惡的人,會如何受罰。相信主的人,喜樂讚美代替悲哀憂傷,被毁的城市也會重建。「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6),是指以色列為耶和華的祭司,今天基督徒也是君尊的祭司。「因為我耶和華喜愛公平,恨惡搶奪和罪孽;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8),這裡提到神要報應那些搶奪和犯罪的人,神是公平的,祂必報應人。

最後兩節提到公義。公義一方面像一件袍,同時也像百穀發芽。想到袍,大家記得耶穌講到浪子的比喻(路15:11-32),當他回家後,父親把袍加在他身上。他本是不配穿上,但父親認他為兒子,要他穿上。這等於我們是罪人,本不配穿上義袍,但因著肯相信主,神就將義袍加在我們身上。但義也像百穀發芽,要慢慢生長出來。我們的生命也要成長,結出義果來。所以神一方面將義加給我們,但我們也要在生命上產生義來。

◆從彌賽亞的職事,便知道福音的內容是救恩,救恩的內容包含醫治和釋放。一個人越早信主,越快得著醫治和釋放。這包括疾病痊癒和情緒的治療,把污鬼和邪靈趕出,使人得自由。耶穌在世時都做到了,祂今天仍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