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五十九章

認罪與不認罪的分別 ◎黃濠光牧師

「他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16)

上一章以色列人埋怨神,為何他們的禁食神沒有回應。神的答覆是他們一面禁食,一面犯罪,以致禁食沒有作用。本章以色列人禱告神,求神拯救,但神沒有拯救,他們便以為神無動於衷,無力拯救。神就回應說:「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1),然後講到癥結所在,就是他們的罪與神隔絕(2-3)。這罪孽不只是個人,也是社會性的(4-8)。社會沒有公義便會解體。

本章清楚告訴我們,罪孽把人和神分開。我們傳福音的時候,要強調這一點。以色列人苦難重重,任人宰割,神似乎袖手旁觀,但其實不是。這裡解釋人得不到拯救的原因(2)。有人問:紐約市9/11事件發生,死了二千多人,神為甚麼不制止這件事?為何不去救他們?答案也在第2節。在世貿大樓被襲和倒塌的事上,我們也聽聞基督徒死裡逃生的見證,有些是神蹟地蒙神拯救。但從整件事看,人的罪產生罪行,罪行延禍於其他人,而人的罪孽使人與神隔絕,阻礙了神出手拯救。

接著是人對神的回應(9-15),當中由「他們」轉成「我們」。他們承認自己行在黑暗中,像瞎子一樣摸索(9-10)。我們可把第10節比較上一章的第10節,那裡講到光:「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發現,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在黑暗如何可以有光,就是人要悔改,有公義的行為,如「你心若向飢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的人得滿足」。回到本章,以色列人向神認罪,在描述他們在黑暗中的可憐情景後,就是認罪的禱告(12-15)。他們承認悖逆神,心懷謊言,沒有誠實和公義。

因著人的認罪,就提到必有一位救贖主(20)。罪使人跟神分離,但認罪悔改帶來神的拯救。不過神仍有話說(16-19)。第一,雖然罪孽將人和神分開,但神仍留意地上有沒有人代求,可惜找不到。神希望社會上的義人,應該為罪人代求,不要獨善其身。第二,神本身亦穿上軍裝,保羅十分熟悉以賽亞書,他在以弗所書描述的全副軍裝,跟這裡相似(17)。這裡的鎧甲就是護心鏡,就是以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並以拯救為頭盔。這段聖經十分強調神會報仇,當神伸出援手去拯救百姓,就是擊打敵人,報應他們。以色列人以為神的膀臂縮短了不能拯救,原來神有一股熱心要為百姓報仇。雖然敵人勢力龐大像急流的河水衝來,但神的氣可以驅逐他們。

最後一段講到救贖主彌賽亞作王之時,以色列會有一番新氣象。這是預言在末世的時候,基督作王帶給以色列有永久的和平。這個預言的應驗,要等到千禧年或以後。這裡有兩個重點(21),第一是神跟以色列人立約,約中所要給他們的,是從今直到永遠。給甚麼是第二個重點,就是神的靈和神的話,要一代接一代在以色列人的口中,就是說,他們要世世代代承認耶穌是他們的彌賽亞。

◆神十分在意社會有沒有公平(16),並期待有人要申張正義,若「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祂甚為詫異。我們願意代求嗎?我們要認罪,求神出手,求神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