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五十三章

受苦的彌賽亞 ◎黃濠光牧師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5-6)

本章繼續接第四首僕人之歌,先知講完第一段(52:13-15)之後,在第二段(1-3)就論到僕人受苦的一生。由於祂的外形並不威猛或漂亮,人因著祂無佳形美容,就輕蔑祂,祂因此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但這一切所發生的都是神容許的,「在耶和華面前」(2)就是這個意思。世人都不尊重祂,今天也有人嘲笑耶穌的名。

第三段(4-6)論到僕人代替世人受苦,而祂的痛苦包含重要的救贖意義。在舊約時代,一個人犯罪影響全體,以致全體都要受罰。譬如亞干收藏當滅之物,以色列人便在艾城打敗仗。大衛錯誤去數點人口,人民便承受瘟疫之苦。但彌賽亞受苦恰恰相反,就是一個人擔當了整個團體的罪。祂的痛苦與刑罰,都是為全人類。

第四段(7-9)論到僕人默默地受苦與受死。彌賽亞被人打傷,傷到不似人形之外,還要被殺,但祂不開口反抗。這裡講到祂本無罪,卻為百姓的罪受苦。「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9)是指耶穌釘十字架時,被列在罪犯之中,祂身邊兩個同釘十字架的犯人都是惡人。「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9),是預言耶穌會死去,而且葬在財主的墳墓裡。

第五段(10-12)論到僕人復活與得賞。雖然這段沒有「復活」一詞,但先前說祂死了,現在說祂必看見後裔,並說延長年日,又會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又為罪犯代求」(12),一方面主耶穌為其中一個肯悔改的罪犯代求,祂復活後也為一切仍未悔改的罪人代求。

在第一段和第五段,都提到僕人的高舉:「必被高舉上升,且成為至高」(52:13),「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12)。第二段和第四段講及祂被拒絕的事,而中間第三段講到祂的痛苦。

◆以賽亞在主耶穌受苦之前750年,就預言得如此精細準確。我們讀了四福音,便知道都一一應驗了,更加證明神的意念高深,祂的大愛莫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