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四十二章18-25節

以色列也是神的僕人卻很失敗 ◎黃濠光牧師

「耶和華因自己公義的緣故,喜歡使律法(或作:訓誨)為大,為尊。」(21)

先知以賽亞論到耶和華的僕人,在本章上一段是指彌賽亞,在本段是指以色列人。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也是神的僕人,但他們是耳聾的、眼瞎的,沒有完成使命。他們失敗的原因,並非他們不成,因為他們本來可以看見和聽見(20),也不是他們沒有信息內容,因神給了他們律法(21)。他們有能力和內容向萬國見證神,可是他們悖逆神,而悖逆的結果是「被搶被奪的,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裡」(22),這種困境,無人知曉。所以先知呼籲百姓勿再執迷不悟(23-24),只可惜他們仍舊不悔改,以致先知悲歎百姓在痛苦中仍不知悔改(25)。

◆以色列雖然失敗,仍是神的選民,教會沒有取代其地位。他們的悖逆,招致神的管教,這管教就是「誰將雅各交出當作擄物,將以色列交給搶奪的呢?豈不是耶和華麼!」(24),以色列亡於亞述,猶大亡於巴比倫,就是神的管教。管教之嚴,他們受痛苦的厲害,如以賽亞所述:神「將猛烈的怒氣,和爭戰的勇力,傾倒在以色列的身上,在他四圍如火著起」(25)。這嚴厲的管教也發生在近代,猶太人流落世界,在各處被人拋來拋去,在納粹德國手下死了六百萬人。所以這兩節經文有雙重應驗,既應驗於古代,也應驗於近代。唯願現代的猶太人不會像其祖先「他還不知道,燒著他也不介意」(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