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九章8-21節

神向以色列發怒 ◎黃濠光牧師

「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12, 17, 21)

本段經文重複的說話是「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12, 17, 21)。這句話的背景,是以色列人犯罪受到神懲罰之後,仍然不悔改,以致神仍有怒氣,繼續要懲罰他們。本段講述神為甚麼發怒,從而可了解神的性情。

首先,神審判膽大妄為的人(8-12)。神指出以色列人驕傲自大,並且他們說出了一句風涼話,不知悔改:「這眾百姓,就是以法蓮和撒瑪利亞的居民,都要知道;他們憑驕傲自大的心說:磚牆塌了,我們卻要鑿石頭建築;桑樹砍了,我們卻要換香柏樹」(9-10)。

第二,神審判放縱的人(13-17)。「因此,耶和華一日之間必從以色列中剪除頭與尾,棕枝與蘆葦」(14),當中的棕枝是指領袖,蘆葦是指平民,都是放縱的人。又說剪除頭和尾,「長老和尊貴人就是頭,以謊言教人的先知就是尾」(15),尾是先知,即假先知以謊言教人,引導人走錯路(16)。甚至在平民中亦有放縱的人,不論是少年人或孤兒寡婦,總之他們都是褻瀆和行惡的,惹神發怒(17)。

第三,神審判自相殘害的人(18-21)。當中提到瑪拿西和以法蓮都是以色列人,加上猶大人,大家都是希伯來民族,卻彼此吞吃和攻擊(21)。由於這樣,他們的社會好像樹林燒著,一方面是自作自受,同時又是神的刑罰(19)。

◆本段所描述的罪惡,都是社會性,換句話,神很留心社會的罪惡和不公義的事。照樣,神也關注我們今天身處的社會,是否有膽大妄為的人、放縱的人和自相殘害的人橫行霸道。當惡人當道,我們常以為神忽略了,以為神只關注屬靈的事或未來的事,誰不知神這一切不義之人惡事做盡,是惹神發怒的。因此,教會切勿不問世事,對民間疾苦不聞不問,對社會歪理隻眼開、隻眼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