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五章1-17節

以色列是神的葡萄園 ◎黃濠光牧師

「惟有萬軍之耶和華因公平而崇高;聖者神因公義顯為聖。那時,羊羔必來吃草,如同在自己的草場;豐肥人的荒場被遊行的人吃盡。」(16-17)

本段是葡萄園之喻,葡萄園在聖經中通常可比喻為以色列。神對以色列的是計劃是要栽培他,像栽培葡萄園一樣。神親手在肥美的山岡上栽種祂心愛的葡萄園(1),在山岡上可得到陽光的照耀,使能結出好葡萄(2)。這是神對以色列人的期望,可惜他們悖逆神,結出野葡萄,是不能榨酒的。既然是這樣,神就撤去籬笆牆垣,讓園子被踐踏和荒廢,這就是神的審判(5-6)。到底好葡萄是甚麼?就是公平和公義(7)。到底野葡萄是甚麼?就是暴虐和冤聲(7)。以色列人失敗了,招致神的審判,目的是叫他們悔改。

由於以色列人結出野葡萄,神指出他們六宗罪,每一宗都用「禍哉」開頭,說明人犯罪帶來了災禍。本段經文提到兩宗罪。

第一宗罪是剝削他人,就是有錢人收購窮人的地業,以致富人田連阡陌,窮人卻無立錐之地。當年約書亞替以色列人分地,是希望每個支派及每個家族都有自己的地,不可併吞;拿伯不肯將他的葡萄園賣給亞哈,原因在此。神講出禍哉,說這些富戶到頭來一無所有,房屋荒涼,無人居住(9)。他們雖擁有一大片土地,但出產卻微乎其微(10)。

第二宗罪是享樂主義,許多人酗酒作樂,忘記神的作為(12)。如果人只知作樂,卻不重視神的賜福,快樂便會毀滅人(14)。當人把神排斥出去,罪惡便會進來。神的審判是叫這些人捱餓(13)。

◆神對我們的計劃也是叫我們結出好果子,有益於他人。如果人生的目的只知求富,甚至不擇手段,佔他人便宜,不理別人福祉,只求自己享樂,這不是神的旨意,只會帶來神刑罰的審判。神審判人,目的是藉著苦難叫人悔改及再生。我們要捫心自問,自己是否行在神的旨意中?神的計劃是否成就在自己身上。記住,我們也是神的葡萄園,祂要悉心栽培我們,使我們結出好葡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