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第一章1-17節

有宗教行為卻無生命表現 ◎黃濠光牧師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16-17)

以賽亞書是五卷大先知書的第一卷,以賽亞先知是南國猶大的先知。開頭提到四個猶大王的名字:「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候」(1),就是說以賽亞是在這段期間做先知。學者認為以賽亞是在烏西雅王末年開始做先知,一直到希西家王為止,約有四十年,當中大部分時間都在亞哈斯和希西家期間。猶大歷史相傳說,以賽亞是在希西家的兒子瑪拿西作王期間,被瑪拿西鋸死。

以賽亞這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救恩」,這個意思亦都符合本書的信息,以賽亞是一位傳福音的先知。本書有多處地方預言彌賽亞的來臨和受苦。

本書的內容不一定按照時間先後次序來寫。第一章的背景是當猶大耶路撒冷被亞述王西拿基立圍困時的信息,因為經文說:「僅存錫安城」(8),猶大國就是在西拿基立圍困耶路撒冷的時候才有這樣的困境。錫安城是耶路撒冷的一部分。

本段經文是神責備以色列人的罪(3),所謂以色列是指南方的猶大。雖然國家分裂成南北二國,但在神眼中,只有一個國家,只有一個人民,就是以色列人,而神是以色列的聖者。神藉著先知,要天地作見證,控訴以色列的罪過。這裡用牛和驢來作比喻,這兩種都是較為遲鈍的動物,但牠們尚且認得主人,但神一手撫養長大的以色列人,比牛驢都不如,從不留意神,因為百姓犯罪悖逆,甚至受到責打,滿身傷痕都不悔改(5-6)。

以色列人傷到一個地步,就是有外邦人入侵,其實他們罪有應得。以賽亞先知將百姓比喻作所多瑪和蛾摩拉(10),這兩個古代城市惡貫滿盈,在亞伯拉罕時代,遭神降火毀滅。如今,耶路撒冷危在旦夕,實在是罪有應得,只不過神有恩典:「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9),表示他們不會全然被毀滅,有一小部分人會存留,叫作餘民。

接著的一段(10-17)講到以色列人在外表上做足宗教的要求,不論在獻祭,守安息日及其他節期,都做到十足。但另一方面,他們惡事做足,因此神根本不喜悅他們的宗教表現,連他們的禱告都只有外表,神不會垂聽(15)。神呼籲他們自潔,行善,除掉惡行,要有公平。千萬不要講一套,做另一套。

◆本段經文提醒我們,要提防自己有宗教的靈,就是只做到宗教儀式和規條,一旦離開禮拜堂,回到家中或職場,就變成一個行惡的人,一味欺壓人和壓榨人,佔人便宜,沉溺在污穢之中。一個人有信心,也應同時有好行為,信耶穌的人若沒有好行為,就只會是個虛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