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西阿書第二章1-13節

控訴出於公義 恢復出於慈愛 ◎黃濠光牧師

「他不知道是我給他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他的金銀;他卻以此供奉巴力。」(8)

本段是何西阿對自己一對子女說的,兒子叫阿米,女兒叫路哈瑪。在第一章時,兒子叫羅阿米,女兒叫羅路哈瑪,而本章同是一對子女,兩個的名字都沒有「羅」,這個音在原文的意思是「不是」。從前不蒙憐憫(羅路哈瑪),現在蒙憐憫了(路哈瑪);從前不是神的民(羅阿米),現在是神的民(阿米)。整體意思是神願意去憐憫以色列人,願意以色列人為祂的民。

本段是何西阿對著一對子女控訴他們的母親,即他的妻子歌篾,其實等於神控訴以色列人。這裡說「大大爭辯」(2),是法庭內的用詞,就是控訴的意思,一共有三次控訴。

第一次控訴(2-7)是百姓對神不忠,神就阻止他們繼續犯罪。這不忠是指以色列人拜巴力假神。當地人相信巴力是掌管天氣和農業的神,拜巴力是想風調雨順帶來豐收。他們為了得到巴力的保祐而去膜拜,但拜巴力的儀式中有淫亂。所以拜巴力的人都跟淫亂有關,而衣著的款式都充滿淫態。以色列人拜巴力,以為巴力能給他們有餅、水、羊毛、麻、油和酒。由於他們相信巴力給他們雨水,所以神說他們的地如曠野,如乾旱之地,因渴而死。他們面對乾旱,才知道巴力幫不了他們。面對以色列人的淫亂,神「必用荊棘堵塞他的道,築牆擋住他,使他找不著路」(6),等於要他們撞板。這是神的管教,以致以色列人追不上,他們才會回頭歸向神,才知道在神那裡比追求巴力更好。

第二次控訴(8-12)說百姓忘恩負義,因而神要將恩典挪去。神供應他們五穀、新酒,和油,又加增他的金銀,怎知他們用這些東西供奉巴力,這就是忘恩負義。因此神要收回,使他們知道巴力並非源頭,沒有一個神可以供應他們所需,亦沒有一個神能阻止耶和華的懲罰。當他們缺乏,就沒有宴樂,一切節期都停止。他們認為葡萄樹和無花果樹都是巴力的賞賜,但這些都變成荒林,都為走獸所吃。

第三次控訴(13)說百姓只顧巴力,忘記了神,這就是肉體上以及靈性上的淫亂。

◆本段揭示一個事實,就是我們物質上一切的豐富,都是神所賜。如果人有錢,富足起來就忘記神,並且認為這些富足是偶像所賜,神就會收回。當人失去一切,就當曉得:如果沒有神,自己甚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