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七章

神跟亞伯拉罕立永遠的約 ◎黃濠光牧師

「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創17:4)

經過十三年的沉寂,神再次向亞伯蘭顯現,跟他立約。當神顯現時,祂講出兩件事。第一,「我是全能的神」,能夠做出超自然的事,不需要人的幫助。這表示撒萊不育不會妨礙神成就祂的應許。第二,「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在這十三年中,相信亞伯蘭為夏甲和以實瑪利的事痛定思痛。此刻亞伯蘭未必是完全人,但神在立約的背景下,期許他要成為完全人。

這次立約是擴大和重申以前說過的應許。以前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12:2),現在擴大為「你要作多國的父」(4),因而他兩夫婦也要改名,亞伯蘭要改為亞伯拉罕,撒萊改為撒拉,新名字反映出他們是多國的父和多國的母。第二是重申後裔繁多的應許,並擴大說有國度和君王從他而出(6)。第三是論到約本身,論立約的對象是亞伯拉罕和他世世代代的後裔,論立約的時效性是「永遠的約」(7)。既說永遠,神從來沒有廢止這約,對今天的猶太人來說,這約仍然有效。第四是土地,這約是神將迦南全地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8),既說永遠,今天這片土地仍是屬於以色列和猶太人的。若人要瓜分這片土地另立一國是破壞神的約,甚至以色列政府答允容許成立巴勒斯坦國,也是得罪神的。第五是立約的關係,就是「我也必作他們的神」(8),就是神將自己給了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第六是立約的記號,就是割禮。到今天,猶太人一直有割禮,表示他們跟神有立約的關係。第七是約的實踐,就是撒拉要生子。

亞伯拉罕聽到撒拉會生子,立即喜笑,但感到難以置信,因為按理性,九十歲的撒拉怎能懷孕呢?他想不通,只寄望以實瑪利,但神否定了以實瑪利,並預言一年後撒拉會生一個兒子,應起名叫以撒。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和約,是由以撒繼承,而這約也是永遠的(19)。

至於以實瑪利,神另有賜福的計劃,要他昌盛,極其繁多,他的後裔也要成為大國(20)。今天阿拉伯人在中東有許多國家,擁有大片土地和豐富石油資源,確實蒙神賜福。神的心意是以撒和以實瑪利分開兩條線發展,各有自己的土地和國家,但敵擋神的人卻矢言要消滅以色列,奪取以色列的土地歸與阿拉伯人。

◆以實瑪利是人意產生出來的,不能因而更改神的計劃和安排。既然出生了,神就為以實瑪利另有安排。依神永遠的約,以色列地是屬於猶太人的,不能因為住了許多阿拉伯人而硬要成立巴勒斯坦國。這等於更改神的計劃,和破壞神永遠的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