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六章

以阿衝突的根源由此起 ◎黃濠光牧師

「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創16:11)

本章講亞伯蘭從夏甲生了以實瑪利。按當時的風俗,如果妻子沒有生育,她的丈夫可以娶婢女為妾,誕下的兒子卻歸主母名下,當作是主母生的。撒萊應該知道神應許亞伯蘭,他的子孫會像地上的沙及天上的星那樣多。但領受應許之後,過了一段日子,撒萊未見有孕,看似神的應許沒有實現的可能。在這種情況之中,她替神想辦法,借婢女的肚腹生子來實現神的應許,但這並非神認可的方法。

亞伯蘭對神沒有失去信心,但他也想不通妻子在不育下如何有後代。他聽了撒萊的建議後,沒有求問神便接受了,與夏甲同房,違反神定下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這是他軟弱的地方。夏甲懷孕了,於是妾憑子貴,小看主母撒萊,變成「妹仔大過主人婆」。撒萊弄巧成拙,自己受屈,反過來就苦待夏甲。亞伯蘭沒有能力處理家庭糾紛,夏甲於是出走。人與人之間的衝突,雙方都有責任。撒萊錯在用人的小辦法去幫忙神,結果越幫越忙,家庭的嘈吵由她而起。夏甲錯在「冇大冇細」,想憑腹中胎兒提升自己地位,不尊重主母。畢竟夏甲是撒萊的使女,她對主母不敬是不對的,所以在出走的曠野裡,神的使者叫她回到主母那裡,要她服權柄。但另一方面,神也體察夏甲的苦情,因她是撒萊錯誤的犧牲品。神給她的兒子起名叫以實瑪利,意思是神聽見了她的苦情,這名字是神對亞伯蘭的審判。

以實瑪利雖是亞伯蘭的長子,但人胡亂替神出主意,並不能迫神「埋單」。神的旨意並不因人的錯誤而作出更改來遷就人,祂的心意是要撒萊生以撒來繼承衪給亞伯蘭的應許。撒萊犯錯,夏甲和以實瑪利是無辜的,所以神要看顧他們(13),應許以實瑪利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10)。以實瑪利的後代便是阿拉伯人,像野驢,象徵衝動、獨立和野性。阿拉伯人和以色列人其實是兄弟,阿拉伯民族在歷史上一直住在以色列的東面,一直與以色列為敵,他打人,人也打他(12)。撒萊的錯誤不只帶來家庭糾紛,也帶來兩個民族的恩怨。今天中東以阿衝突的根源是由於本章所述之事。

撒萊的錯誤給我們一個反面教材,叫我們對神的應許要有信心和等候的耐性,不要用人的方法去成就神的旨意。

◆以實瑪利出生時,亞伯蘭年86歲(16)。下一章開頭說神向亞伯蘭顯現時,他已99歲。換句話,有十三年之久神沒有跟他講話,可見娶夏甲為妾生子一事令神十分不悅。此事後患無窮,成為今天以阿衝突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