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三章

失去平原 得著大地 ◎黃濠光牧師

「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13:12-13)

亞伯蘭有貌美的妻子,這貌美在埃及惹來麻煩,面對著這麻煩的考驗,亞伯蘭失敗了。本章講到亞伯蘭有豐厚的財產,這財產也帶給他麻煩,面對著這麻煩的考驗,亞伯蘭得勝了。

本章講亞伯蘭和羅得都很富有,以致「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6)。一家人共同生活在一起本來是一件好事,但羅得長大了,也有自己的家庭,所以跟亞伯蘭已是兩個家庭。對亞伯蘭來說,兩家人不可以相爭,關係和諧比物質更為重要,所以不可為物質破壞彼此之間的關係,亞伯蘭決定和羅得分開。除了夫婦不可分開外,如果人與人之間有太多衝突,大家分開住也未嘗不可。分開住不等於不理對方,下一章講到羅得有難,亞伯蘭馬上去救他。

亞伯蘭是長輩,本應有權先去選擇到哪裡住,但他放下自己的利益,讓羅得先選。羅得揀選平原的地方,土地滋潤,將最好的歸自己。亞伯蘭就住在迦南地,那裡是貧脊的地方。兩人不同的選擇,帶來兩種不同的後果。

羅得住在平原有兩個後果。第一,他住的平原接近所多瑪,他漸漸挪移帳棚,住進所多瑪。他看見平原滋潤是利益所在,但神看見所多瑪罪大惡極。羅得的眼睛被物質利益蓋過,看不見罪惡。他習慣了罪惡,妥協地生活在罪惡之中。第二,平原無險可守,耕種和畜牧固然可以,一旦打仗便容易被打敗。羅得很富有,但下一章講到有戰爭,他和財產都被擄掠。到神毀滅所多瑪時,他要放下財產逃亡,他所有財產隨所多瑪付之一炬。

亞伯蘭的後果跟羅得不同。亞伯蘭追求和平,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跟人爭,神就賜福與他。神叫他在所住的山地中向四方觀看,他所看見的一切地,神都要賜給他和他的後裔。結果,亞伯蘭失了平原,卻得了大地,因為「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太5:5)。神跟亞伯蘭及其後裔以色列人所立的約,是跟土地有關,所以分割以色列土地是破壞神的約。我們支持以色列領土完整,因為神說:「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15)。既然是永遠,神這句話也適用於今天的以色列。

貌美和財產本身不具麻煩,麻煩在於人的反應和自己的處理手法。當我們從神領受福氣,神所賜的福不會兼具麻煩,但別人為了你的福氣與你相爭,你要有智慧去應對。

◆羅得面對罪惡的吸引,他漸漸挪移帳棚,越走越近。亞伯蘭重關係,輕物質,重視敬拜神,本章先後兩次築壇求告耶和華的名(4,18),結果在屬靈和物質兩方面皆蒙神賜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