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五章1-12節

得救與受割禮無關 ◎黃濠光牧師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6)

律法指出甚麼是犯罪,違者受罰。如果守律法是得救的條件,人就會惶惶終日,因為沒有人能夠守得住所有律法。律法像一面鏡,反映出人種種不濟,這樣惶惶終日,就不是自由。保羅所傳的福音,不是靠守律法稱義,乃是憑信心。儘管自己達不到律法的標準,但只要信耶穌,就可以得救。因此,人被基督釋放了,是自由的,不要再活在律法之下受挾制。可是,加拉太人受矇騙,以為要靠守律法才可稱義,於是變成奴僕,受軛挾制。加拉太信徒應當信耶穌,被釋放得自由,保羅勸他們站立得穩,不要走回頭路(1)。

滲入加拉太眾教會的律法主義者,其中一個主張是要信主的人接受割禮。他們說,如果沒有割禮,不守律法,就不會得救。就著這一點,保羅在這裡駁斥受割禮這件事。

割禮是以色列人跟神立約的記號,但加拉太眾教會,成員都是外邦人。以色列人出生後第八天就行割禮,所以對他們來說,受割禮不是一個問題,但外邦人從來沒有割禮,保羅的意思是割禮與得救稱義沒有關係。舉例:行動不便的人需要用輪椅代步,如果有一部手推的輪椅,都要用很大的氣力來推動。後來有了一部有馬達的輪椅,啟動後就可以快速前進,不需花氣力。過了一些日子,突然不再使用它,改為用回手推輪椅,弄得自己筋疲力竭;這種情形就好像加拉太眾教會一樣。如果用回手推輪椅,那麼馬達驅動的輪椅就沒有用處。正如要受割禮,基督就與你無益了(2)就是這個意思。保羅指責那些主張行割禮的人,說他們自己都沒有守足律法,都是欠行全律法的債(3)。即是說,自己都沒有守足律法,還迫人去守律法。本來神把恩典給人,現在有恩典不要,去走回頭路。

保羅說得救稱義不是靠守律法,而是靠聖靈,憑信心(5)。這裡說:「等候所盼望的義」,是甚麼意思呢?我們因信就立刻稱義,還要等候甚麼?沒錯,當我們信了耶穌的一刻,就得救稱義。但將來在神的審判之中,神會宣告確認我們稱義的身份,所以我們在盼望等候這天的來臨。

保羅說,有沒有割禮不重要,最重要有信心,而信心表現在有愛心的行為上(6)。千萬不要誤會,以為保羅反對行割禮。受割禮是以色列人世世代代要遵守的,到後期他亦要提摩太行割禮,因為提摩太有一半血統是以色列人,所以他與以色列人接觸來往,必須要行割禮。但外邦人就不需要行割禮,行割禮與得救沒有直接關係。

說到這裡,保羅再次有點情緒(7)。加拉太信徒本來信得很好的,如今他們不順從真理(8),其實是一些外來因素作怪,好像一點發酵粉一樣,使整團麪粉發起來(9)。保羅嚴詞指責那些搞擾教會的人,他們要擔罪(10)。保羅就因為不妥協,才被猶太人逼迫。為甚麼呢?因為猶太人認為彌賽亞很高貴,應當作王,但保羅說彌賽亞是死在十字架上,而十字架對當時的猶太人來說,是污穢下賤討厭的東西,他們覺得保羅這樣講是侮辱彌賽亞,所以就逼迫保羅(11)。這裡「討厭」一詞,可以翻譯成「絆腳石」,保羅越講十字架,猶太人越反感,十字架反而成為他們的絆腳石。保羅堅持不需要提及割禮,只傳講十字架,但偏偏猶太律法主義者就跟他作對。保羅就罵他們說:你們既然喜歡行割禮,就割掉自己吧(12),即是說要他們閹割自己。

看了這幾章,應該感受到保羅的情緒,他真的痛恨那些破壞加拉太眾教會的人。

◆我們不是猶太人,沒有人要求我們行割禮,但不時有個錯覺,覺得要有十全十美的行為,才有把握得救。若是,就不明白信心的重要性。我們需要認識真理,代替一切虛假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