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四章21-31節

屬血氣律法的vs屬靈憑應許的 ◎黃濠光牧師

「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28)

保羅已經在第三章講解了律法與信心的分別,以及律法與應許的不同,之後他舉了一些例證來加以說明。第一個例證是啟蒙師傅,第二個是他與加拉太信徒情如父子那份親密。現在本段是第三個例證,講到舊約夏甲與撒拉的例子。

保羅本來傳給加拉太人一個純正的福音,但有些猶太人乘著保羅不在的時候,滲入加拉太教會,胡說八道歪曲福音,使人誤解得救是要靠守律法。加拉太信徒不但聽從這些猶太人的誤導,而且把保羅當作仇敵,所以保羅不厭其詳地解釋,企圖挽回加拉太信徒的信心。保羅針對那些願意在律法之下的人(21),於是舉出夏甲與撒拉的例子。

以色列人的祖宗是亞伯拉罕,他的妻子是撒拉,而夏甲是婢女。但由於撒拉沒有生育,又沒有耐性等候神,就將婢女夏甲交給亞伯拉罕,結果生了以實瑪利。後來撒拉生了以撒,所以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夏甲生的,另一個是主母撒拉生的。保羅用這件事去解釋靠律法與靠應許有甚麼不同。

神曾應許亞伯拉罕,給他一個兒子,但撒拉等了很久都沒有,就用人意血氣,將夏甲給了丈夫。所以以實瑪利出世,是出於人意血氣,並非出於神的應許。反而以撒後來出世,是神應許的結果。所以從這裡帶出一個比方,而兩個婦人代表兩約,夏甲代表為奴,撒拉代表自由(24)。以實瑪利代表血氣,以撒代表超自然。夏甲代表舊約,出於西乃山的意思是西乃山頒佈了律法,使人成為律法的奴僕,是屬於地上的耶路撒冷(25)。而撒拉代表新約,是在上的耶路撒冷,即是屬靈的耶路撒冷(26)。地上的耶路撒冷代表猶太教,天上的耶路撒冷代表教會。保羅引用以賽亞書54:1(27),指出不懷孕、不生育的是撒拉,但由於神有應許,她最後可以生育,並且兒女更多。「兒女更多」是預言教會有很多信徒。因為凡是信耶穌的,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而撒拉就是我們的母(31)。

當時以實瑪利嘲笑以撒,按照保羅所說,就是血氣生的逼迫那按聖靈生的(29),所以亞伯拉罕打發夏甲與以實瑪利走,因為婢女與他的兒子不可以一同承受產業(30),就是說,守律法不可以承受產業,承受產業是要靠應許。

◆「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29)。在亞伯拉罕的家庭裡,屬血氣生的以實瑪利逼迫了按著聖靈生的以撒,照樣在神的家,也有屬血氣的人逼迫屬靈的人。屬血氣的人是律法主義者,常常拿著傳統和規矩批評並攻擊屬靈的人。他們表面上講條文規則,一片苦心,但仇敵在背後發功,見縫插針,窮追猛打,句句狠話,製造對立,以偏概全,奪取道德高地,聲大夾惡爭話語權,藉以操控,這就是耶洗別的靈。這等人說話有時合理,有時歪理,而最令人吃不消的是態度,傲慢氣粗,完全看不出有聖靈的果子。應對他們,最後只有「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