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第一章1-10節

提防有人更改福音 ◎黃濠光牧師

「我希奇你們這麼快離開那藉著基督之恩召你們的,去從別的福音。那並不是福音,不過有些人攪擾你們,要把基督的福音更改了。」(6-7)

保羅寫加拉太書,是寫給加拉太的各教會(2),所以並不是一間教會。加拉太是一個省,包括的城市有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這些城市都是保羅第二次佈道旅程到過的地方。加拉太省等於今天的土耳其。

保羅在加拉太建立了許多教會之後,就到其他地方傳福音。他走了之後,有些猶太教份子滲入教會,篡改了保羅所傳的福音,所以保羅寫了這封信。

信的開頭,保羅講出自己使徒的身份,這個職份不是來自人,而是來自耶穌基督與父神(1),由於他有這個權威的身份,他所傳的福音就有權威性。加拉太人被人欺騙,拒絕保羅所傳的福音,就等於拒絕神。

首先,甚麼是福音?整卷加拉太書將會解釋甚麼是福音及甚麼不是福音,本段先會提到福音涉及甚麼事情。福音是關乎耶穌從死裡復活(1),祂為我們的罪捨己,要救我們脫離這罪惡的世代(4)。這兩節說明福音是基督為了人的罪而捨己犧牲,使人脫離這罪惡的世代而得自由,而基督捨己之後,又從死裡復活。再繼續讀下去,就會更了解甚麼是福音。

可惜有些人在福音裡添加東西,混淆加拉太的信徒。加了甚麼呢?就是要信徒遵守律法及行割禮,說這樣做才會得救,保羅在以後幾章就加以駁斥。猶太人在福音上加添內容,目的是叫這些信了主的外邦人變得猶太化。但加了這些內容,福音就不再是福音。保羅稱這些為別的福音(6),就是說性質已經不同,他甚至直接稱這些根本不是福音(7)。其實,福音是靠恩召(6),這是福音的本質,但猶太人加上說要守律法和行割禮才能得救,這就不再是靠恩召,性質截然不同。這樣把福音更改是會連累人的,所以保羅罵這些人應當被咒詛。保羅一連說了兩次這些猶太人要被咒詛(8-9),可見更改福音是罪大惡極;被咒詛的意思是被定罪,要遭受毁滅。這些人之所以能輕易騙倒加拉太信徒,因為他們毁謗保羅,說保羅為了想多些人信他,想博取人的歡心,所以就說信者得救,救恩就是如此容易簡單。他們認為救恩要是如此容易,就變成廉價品,保羅便反駁,說他並不是要得人心,要討人喜歡,作為耶穌基督的僕人,他忠於從耶穌而來的福音,不會加多,亦不會減少,因為將福音更改是十分嚴重的罪(10)。

◆今天的異端也在更改福音,所以我們應該清楚福音的內容是甚麼,精髓是甚麼。如果聽到任何人說得救不是靠信心,不是靠恩典,而是要靠行為的話,我們就要駁斥,要維護福音的純正本質。

◆律法是猶太人文化的核心,耶穌和保羅都是猶太人,不會推翻律法。保羅並非反對律法,他本人亦嚴守律法,只不過守律法不是得救的條件。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靠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