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九章

以斯拉為百姓與外邦人嫁娶認罪祈禱 ◎黃濠光牧師

「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神舉手,說:「我的神啊,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5-6)

本章講以色列人和外族人通婚,違反及得罪神。在第七章,以斯拉將神的律法教導一些領袖,他們就知道甚麼是罪,因此這班首領向以斯拉報告這件事(1-2)。大概回歸的人男多於女,結果有些人娶外邦女子為妻。不容許跟外族人通婚不是種族歧視問題,主要由於信仰不同,外族人拜偶像,會引誘以色列人離開神,這是很大的罪。

本章的屬靈教訓是以斯拉對罪的態度。以斯拉本人並沒有娶外族女子為妻,犯罪的不是他,而是百姓,但他對罪的憂傷是值得學習的。首先,他沒有伸出指頭大罵以色列人,而是驚懼憂悶(3-4)。他沒有輕看罪,認同百姓的罪而憂傷。他「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3)是難過的表現。他沒有說「他們的罪」,而是「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6),「我們的罪惡甚重」(7)。他回顧了先祖們犯了大罪,遭受亡國的羞辱,但神保留逃脫的人,只可惜百姓現在忘恩負義(8-9)。

第二,以斯拉的認罪是具體的,他清楚引用律法,指出所犯的罪是娶了外族女子(10-12)。他一直用「我們」,承認大家離棄了神的命令。

第三,他的禱告沒有求神做甚麼,整個內容都是懺悔,為這罪而大感羞恥。他的祈禱也是敬拜,說神是公義的(15),既是公義,無人在神面前站立得住。

因著以斯拉認同百姓的罪而向神認罪禱告,就帶來下一章百姓的認罪。

◆雖然整章沒有提到以斯拉流淚,但留意一些字句,說他心中愁苦,雙膝跪下(5),又驚懼憂悶而坐,抱愧蒙羞等等(3, 6),都可想象他在流淚。當我們自己或別人犯罪,我們應為罪感到羞愧和難過,甚至流淚痛哭。以斯拉體會到犯罪的嚴重後果,知道罪會帶來可怕的結局,我們也應有同樣的體會。

◆本章對基督徒的婚姻亦有所提示,就是結婚對象須是信主的,因為同有新生命,大家的世界觀、人生觀及價值觀才會一致,才是幸福婚姻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