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第七章

以斯拉回耶路撒冷 ◎黃濠光牧師

「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又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10)

第六章和第七章之間所發生的事,相距達58年,而本章開始了以斯拉記的下半段,以斯拉亦於此時出場了。以色列人返回故土,第一次是在古列王年間,由所羅巴伯率領。第二次就是在亞達薛西王年間,由以斯拉率領。這個亞達薛西的父親是亞哈隨魯王,以斯帖記的故事就發生在亞哈隨魯王期間。

以斯拉是利未人,是祭司,也是文士。自從耶路撒冷的聖殿被毁,中斷了獻祭,祭司的地位及功能大不如前。那個時候,百姓重視神的律法。這裡形容以斯拉是一位敏捷的文士,通達律法書(6)。文士是一個宮廷的職位,管理猶太人的宗教,跟新約的文士略有不同。

聖殿重建完成後58年,以斯拉動身返回耶路撒冷,用了四個月時間,到達目的地。這裡特別強調以斯拉定志考究遵行耶和華的律法,並且將律例典章教訓以色列人(10)。本章最主要的屬靈教訓,就是第10節,叫我們重視神的話語,重視到要研究,並且遵守。第二,只有以斯拉一個人重視神的話語是不夠的,還要教訓其他人遵守。以斯拉要立一些士師、審判官,去治理百姓(25),而這些為官的條件是明白神的律法,因為他們也要教訓那些不明白的人,去明白律法。明白及遵守神的話成為作官的條件,當然對事奉神的人,更不在話下。這裡提到在聖殿事奉的人,不必納稅(24)。

◆以斯拉這次回歸有幾個特點。第一,他要帶同一些甘心回去的祭司和利未人,還有七個謀士(13-14)。第二,他要有亞達薛西王的諭旨(11)。第三,王批准賜予經費,從王的府庫支取,並有聖殿的器皿,都可以帶回(16-20)。以斯拉總結這一切,說是神使王有此心意。以斯拉一直認定神的手在當中帶領著,這裡提到神的手(6)、神施恩的手(9)、神的手幫助他,使他得以堅強(28)。當一個人在神的話語上用心,切實遵行,貫徹始終,也會看見神的手在開路,改變王的心,成就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