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十九章

選召以色列人為神的子民 ◎黃濠光牧師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19:5-6)

從本章開始一連多章是講到神跟以色列人立約,這是亞伯拉罕之約的延伸,當中有很多附帶條件,就是很多誡命、律例、典章,要以色列人遵守,所以有「若…就要」這種講法(5)。這約稱為摩西之約或西乃之約。本章4至6節就是約的前言,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講神施恩給以色列人,好像鷹將小鷹背在翅膀上,飛離開埃及(4)。第二部分講到神跟以色列民立約,他們須聽從神的話,遵守神的約。(5)其實神拯救他們脫離埃及為奴之地,這些要求也非常合理。第三部分是結果,如果他們履行神的條件,就會成為神的子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6)。

神揀選以色列人為子民其實是恩典,因為在前面數章講到他們的行為表現,其實不合格。當他們面對紅海,當他們沒有水喝,當他們缺食,就只有發怨言和爭鬧,十分麻煩。但神卻揀選他們,跟他們立約。他們作神的子民(5)在原文的意思是神所擁有的珍寶財產,神看以色列民為寶。為甚麼呢?因為神關懷全地和萬民,就透過以色列民來表明祂自己。以色列人作為神的子民,有一神聖使命,要成為祭司的國度,又成為聖潔的國民,以致列國萬民可以透過他們認識神。由於神是看不見的,世人可從以色列民身上看見神的真實。所以今次立約是一件嚴肅的事。神要百姓準備好,要自潔,不要碰神的山,免得不乾淨的話會死在那裡。

當神降臨在西乃山,有火又有雷轟閃電,又冒煙,又有密雲,又有角聲和地震,都表示這是個十分莊嚴的立約時刻,不可以隨便。當時的百姓十分懼怕,摩西本人也很害怕(來12:21)。從下一章開始,就會講到神頒佈的誡命和律法是甚麼。

本章講到神揀選以色列人為祂的子民,一直到如今他們仍是神的選民。雖然他們沒有履行神的要求,但神對他們的揀選沒有後悔(羅11:29)。由於他們不接受耶穌為彌賽亞,傳福音的責任便落在教會身上。教會也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前2:9)。教會也是神的子民,但沒有替代以色列民,他日神也會叫以色列全家得救(羅11:26)。

◆以色列民在歷史上對神不忠,沒有履行約的要求,但神仍守約,一直保存這個民族。所以留心看看猶太民族,就證明有神。對我們信主的人一樣,別人看不見神,只有透過我們的經歷和見證,才會曉得神是又真又活。以色列人到西乃山,我們到錫安山,新約信徒也要謹守神的約(來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