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十二章

逾越節預表耶穌受苦 ◎黃濠光牧師

「這血要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作記號,我一見這血,就越過你們去,我擊殺埃及地頭生的時候,災殃必不臨到你們身上滅你們。」(出12:13)

本章講第一個逾越節及第十災,使以色列人成功離開埃及。以色列人出埃及,成為自由人,不再是奴隸,一切從新開始,因此出埃及的月份定為正月。神給以色列人一個新曆法,正月是一年之始,大概等於西曆的三、四月間。

以色列人守逾越節是以家庭為單位,是家庭節日,也是全民節日。每家要預備一隻羊羔,如果家裡人口少,可跟另一家共同預備一隻無殘疾的一歲羊羔。要在初十預備,留到十四日晚宰殺,然後燒了來吃。吃的時候要穿好衣服和鞋,拿住杖,趕快地吃,因為吃完就要出埃及。羊羔的血要塗在門楣上,所以神巡行埃及殺長子的時候,見到門楣上有血就會越過。這一切都預表基督,所以耶穌被稱為神的羔羊(約1:29)。羔羊流血死了,以色列人就安全,神的審判便越過。照樣,耶穌流了血,我們被祂的血塗抹,亦可免去神的審判和刑罰。

逾越節代表救恩,之後接著是除酵節,表示在得救之後要過除罪的生活,因為酵象徵罪。當時以色列人守完第一個逾越節,馬上要離開埃及,沒時間守除酵節,直至一年後才有機會守。這些節期是世世代代遵守的,表示祂不單只救那一代人,也要救每一代人。

當以色列人在家中守第一個逾越節時,就在半夜,神巡行擊殺埃及人的長子和牲畜中頭生的。法老的長子也死了,他立刻召摩西和亞倫,要他們立刻帶以色列人走,而埃及人也催促以色列人快快離開。由於立刻要走,以色列人只有將麵粉帶走,無時間讓麵粉發酵,只能吃無酵餅。臨走前,他們向埃及人索取金器、銀器及衣裳,這些都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做了多年奴隸應得的報酬。事實上,這些金器和銀器在曠野生活中沒有用處,日後就奉獻出來做會幕。但亦用這些來造金牛犢,得罪耶和華。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有430年,由75人增至二、三百萬人,因為六十萬男人加上婦孺,應該有二百萬人以上(37)。當中有閒雜人,可能指一些跟以色列人結了婚的埃及人,或者其他民族的奴隸,跟以色列人一起離開。由於有閒雜人,神就詳細交待清楚一些條例,以免未受割禮的人參與逾越節。

◆逾越節條例中提到不可折斷羊羔的骨頭(46),這也應驗在耶穌身上。與耶穌一起釘十字架的兩個囚犯都被打斷腳,加速死亡,只有耶穌並沒有被打斷脚骨(約19: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