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第五章21-33節

夫妻關係跟基督與教會的關係 ◎黃濠光牧師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21)

本書講教會合一,而教會是由人組成,所以合一就是人與人相處之中的和諧。合一不等於大家一模一樣,而是當大家都有自己的獨特性時,懂得怎樣和諧共處。和諧共處是有原則的,所以合一並不是包容罪惡。合一的前提是脫去舊人和穿上新人,是棄絕暗昧,做個光明的子女。當我們效法神,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人與人之間的合一和諧就有了基礎。

首先,要有和諧的人際關係,秘訣在於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21)。彼此順服的意思是彼此同意對方,不要唯我獨尊。順服不是單向,而是兩方面的,這才會和諧。但若遇上意見相左,應該順服誰呢?保羅開始講幾個人倫關係,第一個論夫妻關係,妻子就當順服丈夫(24)。大家留心第22節,原文是沒有「順服」這個辭的。這一節是對妻子講的,而不是對丈夫講的,意思是叫妻子要和丈夫好好相處,與丈夫同意。

由於教會是由家庭組成,各個家庭的和諧合一是會直接影響教會的。本段講夫妻,下章講父母和兒女,以及僕人和主人。這三種關係都是一個在上,另一個在下,在上的有權柄,所以丈夫、父母和主人都有權柄。由於他們有權柄,在下的便要順服。

丈夫作為頭,不是作獨裁者,而是作領導,去愛及為妻子作出犧牲。妻子若要作頭,丈夫就會變成懦弱,毫無主見。當妻子敬重丈夫,丈夫便可真真正正做個男人。丈夫的責任不是令妻子順服他,而是愛妻子,越愛妻子,妻子會越加順服。妻子的責任不是令丈夫更愛她,而是順服丈夫;越多順服,丈夫便越愛妻子。

保羅用這等關係來說明教會跟基督的關係,就是教會要順服基督。保羅曾將教會比喻作聖殿、神的家、身體,現在是妻子,他在本段論到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就像頭與身子、丈夫與妻子,是兩者不同卻是骨肉相連(31)。當頭發施號令,手腳等肢體便要順從,這才是正常,這對教會和妻子而言,也是同一道理。頭對於身子,「總是保養顧惜」(29),所以頭不會下令自殘肢體,因為「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25),而「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28)。

◆關於本段經文,我們常集中討論妻子凡事順服丈夫的議題,但這段篇幅主要講基督為教會要做的事,就是愛與犧牲,這也是丈夫的角色和責任。「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25-27)。基督是教會的頭,就要為教會做這些事。照樣,「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28)。丈夫有屬靈的權柄,要對妻子「保養顧惜」(29)。結論就是:「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