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三十章

關乎生死禍福 ◎黃濠光牧師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申30:19)

本章承接上一章講復興與蒙福的條件,共有七個重點。第一,以色列人如果不順從,神就會分散他們(1)。第二,以色列人將會悔改(2)。第三,神會拯救悔改的以色列人(3)。第四,以色列人要回歸聖地(4-5)。第五,以色列全國都認識神(6)。第六,壓迫以色列人的仇敵要受審判(7)。第七,以色列國將要興盛(9)。

這七個重點表示神很想賜福給祂的百姓。人當初犯罪離開神而遭受神的懲罰,但後來肯歸回神,神會再憐恤人,所以人不用絕望,不論多慘,總有一線生機。雖然神是公義又嚴厲,祂的心又很柔軟。當人肯回頭,祂就不計較,重新將人恢復過來。我們也需對犯錯及犯罪而又肯悔改的人有此量度。

對於神的誡命,人或會覺得很遙遠,難以遵守(11-14)。摩西說:「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14),意思是神的誡命很實際,在生活上可以應用。舉例說,孝敬父母十分實際,奉獻十分一也很實際,工資發放了就可做到。其實大部分誡命都是叫人不要做犯罪的事,只要不做非法的事,就已是遵守神的誡命了。

神的誡命、律例和典章是牽涉到生死禍福,人的存活都在乎有沒有守法,所以摩西向百姓呼天喚地作見證,要他們揀選生命。神重視生命,也重視人要愛祂,因神是人的生命(20)。

◆大家都想安居樂業,要長壽,也要做事順利,這也是神想賜福給我們的。我們明白了神的願望,也知道蒙福的條件,就要檢點自己,不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