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六章

愛神就守誡命 ◎黃濠光牧師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4-5)

當耶穌被問及最大一條誡命是甚麽,祂的回答是引用本章的經文(太22:36-38)。「你要聽」的希伯來文是Shema,是命令式,要百姓牢牢記住,耶和華是獨一的神,開宗明義說明一神信仰,配得人的敬拜和愛戴。這誡命的要求有二,第一是人要盡心、盡性、盡力愛神,這是回應神對人的愛(4:37);第二是要殷勤教導兒女。

本章講到要遵守神的誡命、律例、典章,有以下的好處。第一,是使我們的日子得以長久(2)。人若要長壽,若要家族世世代代延綿下去,就要謹守神的吩咐。第二,使我們在居住之地得以享福,子孫增多(3)。神希望人可以安居樂業,享受土地的出產;享福原是神的心意,但神提醒人勿因享福而忘記神,走去隨從別神。第三,是要使我們常得好處(24),使生命得以保全。第四,是使我們成為義(25),就是我們的言語、思想、行為能夠符合神的旨意。

摩西又強調要牢記神的話語,要記在心上(6),相對於忘記(12),要用很多方法去記住神的話。今天猶太人的住屋,普遍都有經文寫在房屋的門框上,又有正統猶太教徒將經文繫在手上和戴在額上(8-9)。然而最好的方法是教導人,為了教導人,自己先要學習和理解,又要談論,多談才會消化,有助牢記。牢記之後要行出來,「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看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18),這是行道,將神的話化成自己的生活方式。這樣也可避免試探神(16),試探就是以自己的意思去規定神該做甚麽,並且要神照足自己的要求去做事,否則就不信祂,也不跟從祂。

◆本章強調我們要將神的話語來教訓兒女(7,20-21)。所以想有敬虔的兒女,父母責無旁貸。若父母自己不追求,將教訓兒女的責任交給教會兒童事工的同工或主日學老師,都是不對的,因為沒有人可替代父母的角色和責任。若要有敬虔的下一代,先要培養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