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五章

重述十誡 ◎黃濠光牧師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申5:29)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申5:29)

摩西在前四章回顧了以色列人出埃及以來的歷史,是整卷申命記的引言。進入第五章是開始溫習律法,而首先溫習的就是十誡。

十誡是所有律例典章的基礎,是神跟以色列民立約的開始(1-3)。遵守十誡是規範了與神與人的關係。十誡不只給以色列人遵守,也適用於全人類,適用於不同的文化。

第一誡: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7)。換句話,三位一體神是唯一的真神,在天下宇宙間沒有其他神。由於祂是獨一的,當人不尊祂為神,而去拜假神,便是得罪神。有些人在信耶穌的同時又去拜其他神,也是錯的,因這裡明明說: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8)。我們不只不可拜假神偶像,連三位一體神也不可造偶像來拜。當神向以色列人顯現時,人只聞其聲,不見其貌,是要避免人造像。今天有人在異象中見到神,亦只是見到白光而已。我們不必去想象耶穌的容貌,也不要掛其畫像。

第三誡: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11)。妄稱就是胡亂用神的名,即假傳聖旨。若真的聽到神聲音有所吩咐,才可以說:「神告訴我」或「神要我做」。若神沒有說,人卻說:「神叫我離婚,然後叫妳嫁我」,或「神要你借我一萬元」,這就是妄稱神的名。

第四誡:守安息日為聖日(12)。神要人六天工作,第七天休息。一周工作七天,沒有休息,不要美化為「辛勞」或「勤奮」,這都違背神。

第五誡:孝敬父母(16),孝敬非同孝順,孝敬是尊榮父母。第六誡:不可殺人(17),殺人即謀殺,而執行死刑及戰爭中消滅敵人是可以的。第七誡:不可姦淫(18),就是不可在夫妻婚姻以外有性關係。第八誡:不可偷盜(19),這是保障財產擁有權。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20),即不可作假證供和說謊。第十誡: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21),即不可貪心,雖沒有偷,貪也不可。

◆十誡對神來說是要人敬畏神,對人來說是要人得福;任何文化違反十誡,都要移風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