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羅西書第四章1-6節

與人相處三大責任 ◎黃濠光牧師

「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儆醒感恩;也要為我們禱告,求神給我們開傳道的門,能以講基督的奧祕(我為此被捆鎖),」(2-3)

本章開頭繼續講倫理關係中主僕關係裡的主人責任,表明主人的權柄非絕對,在上面有神,所以擁有權柄的人在行使權柄時,要向神負責。僕人也是人,主人的責任是「公公平平的待僕人」(1)。

接著保羅提到每一個個人都有三個責任。第一是恆切禱告,就是持續不輟,堅決不放鬆,又要多為傳道人禱告,希望有更多傳道的門,可以宣講基督的奧秘。而且有口才將奧秘顯明出來(2-4)。第二是愛惜光陰,即把握時機。與未信主的人交往要有智慧,就是說自己生活要小心謹慎,把握每個機會向人作見證傳福音(5)。第三言語帶著和氣,就是說話要得體,不要句句得罪人。鹽可以防腐,亦可以調味。不要說一些下流的說話,對人要客客氣氣(6)。

本段經文叫我們說話時不要令別人難受,亦叫我們不要浪費時間,最重要是儆醒禱告感恩。

◆保羅說禱告要恆切,「恆」就是經常和持久,「切」就是誠懇和迫切,所以祈禱是生活常態,並非循例無聊的動作。我們通常遇上危機才會禱告得恆切,但保羅說「儆醒感恩」,「儆醒」是存憂患心態洞悉危機,不是麻木於安逸。「感恩」是儆醒的一種,不要將所領受和所享有的視為理所當然。恆切禱告也不單為自己的事,也求開傳道的門,求上面的事。因此,祈禱不會沒有內容,我們應該投入情感祈禱,情詞迫切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