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下一代警醒

為下一代警醒 ◎黃濠光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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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伯與三個朋友的對話,是關於約伯苦難的原因。若有無妄之災臨到我們,我們也會問為甚麼,苦思患難的原因。苦難有兩類,一類是群體,另一類是個人。埃及的十災是群體,因法老一人的固執,令埃及人民受苦。我們儘管沒有犯錯,但所屬群體有人犯錯招至苦難,我們也難逃苦果。至於個人苦難,有些會有原因,另一些或沒有原因。有些苦難是難以找出原因的,我們是否如約伯的三人朋友苦苦追問下去呢?

耶穌論到愛鄰舍如同自己,講出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路10:30-35)。比喻中的猶太人被強盜打到半死,沒有追究這苦難的原因,只講出處理苦難的途徑。因此,我們若遇上無妄之災,若有原因當然要反省,但找不出原因時,則不必鑽牛角尖,倒應該思考如何解決當前的困難。約伯的苦難來自撒但,但神設限不准撒但害及約伯的性命。但為甚麼神容許撒但殺死約伯的十個兒女呢?聖經沒有說明,我們不必深究為甚麼,卻要問怎樣。

約伯與兒女的關係是怎樣的?「他的兒子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裡設擺筵宴,就打發人去,請了他們的三個姊妹來,與他們一同吃喝」(1:4)。在聖經簡略的記載中,只講到他們設擺筵宴,「按著日子各在自己家裡」表示次數頻繁,這就如耶穌所說「人照常吃喝嫁娶」(太24:38),又如保羅所說「愛宴樂、不愛神」(提後3:4)。他們彼此邀約吃喝,卻沒有邀請父母,又沒有說他們有任何敬畏神的舉動,可見這富二代與神及與父母的關係並非親密。「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1:5),暗示他們的宴樂可能有點胡鬧,甚至犯罪。吃喝不是罪,但「愛宴樂、不愛神」就是不敬虔的表現。約伯提醒他們自潔,大概他們沒有照做,以致「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1:5)。這樣有用嗎?若兒女是小孩子,這或許有用,但兒女已是成年人,他們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要獻祭的是他們自己,不是約伯。約伯疼愛子女的心是毋庸置疑的,他緊張兒女與神的關係而為他們守望,是應該的,也是我們應該效法的。

我們為下一代警醒,應該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4),目的是要他們與神建立關係。子女可以承受父母的財產而成為富二代,但屬靈的遺產是要子女先與神建立了關係才有可能傳承的。父母養育之責,除了肉身及供書教學之外,也要以主的教訓和警戒培養他們的品格和靈性。下周是母親節,令我很懷念母親的教誨,可惜她早逝。自從母親離世後,就沒有人教我做人,直至我信了主。小孩子需要肯定和接納,若這兩樣小時候得不到,便影響日後的心理發展。母親病逝是另類的遺棄,就是我被母親不自願地遺棄。因此我更需要接納,若感受不到接納,便會離群獨處。回想當年離家赴美深造,或日後幾次辭工,表面固然有正當理由,然而隱藏的原因是覺得自己不受歡迎,於是在合適的時間引退,這是小時候失去愛的後遺症。

試想約伯在子女年幼時就幫助他們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培養了他們優美的品格,那麼第一章的記載就不會是他們飲飲食食,而是敬虔生活,不是父親替他們獻祭,而是他們自己獻祭。我們或許成長於不健全的家庭,以致自己有不健全的心理,如自卑、自憐、膽怯、孤僻、‥‥,覺得自己是受害者。我們需要聖靈啟動我們心靈裡的生命工程,使我們遠離自我。陳志揚牧師在夢中,聽到他的主跟他這樣說:「多想別人,少想自己,把自己交給別人吧。」當我們服侍別人,自己也就得著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