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第九章

審判與復興的應許 ◎黃濠光牧師

「到那日,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堵住其中的破口,把那破壞的建立起來,重新修造,像古時一樣,」(11)

最後一章講到第五個異象,可分為三大段。第一段(1-6)講主站在祭壇旁邊。究竟是甚麼祭壇?聖殿有個祭壇在耶路撒冷,並非在北國以色列境內。所以這個祭壇應該是北國以色列拜金牛犢的祭壇,神現在要破壞這個祭壇的地方,審判是由拜偶像的中心開始。這一段清楚說,不論人逃往哪裡,都逃不掉。「命海水澆在地上的」(6)是講到神使海水蒸發上天成為雲,再降雨在地上。當時的人不知道這種循環,可見聖經老早講到雨水這方面的科學事實。

第二段(7-10)講到神的公義,祂並不偏袒以色列人。神雖然曾經領他們出了埃及,但同時亦眷顧和帶領其他外邦,所以選民不可以一味犯罪,神必要究察審判。另一方面,神在審判之中,亦不會將他們滅盡,因為神跟亞伯拉罕有約。「領非利士人出迦斐託」(7),迦斐託是今天地中海希臘南部的克里特島,原來非利士人來自歐洲,遷移到以色列地,因而他們的遷移也是神的作為。所以非利士人和亞蘭人的遷徙,雖然不像以色列人那麼轟轟烈烈,但都有神在背後帶領著。現在以色列人犯罪,神將他們分散在列國,也是神的作為。

第三段(11-15)是應許以色列人復興。雖然很多人逃不掉神的審判,但由於神沒有滅絕以色列人,剩下的餘民,神會重新建立他們,即重建大衛倒塌的帳幕。「使以色列人得以東所餘剩的和所有稱為我名下的國」(12),以東代表外邦人,意思是在大衛王室的統治下,一切敵對都要止息,全地有新的合一。新約耶路撒冷教會的雅各,在討論外邦人信徒應否行割禮及守律法這件事上,引用了本章第11節,來說明在主裡不分猶太人和外邦人,所以不可以將律法的要求加在外邦信徒身上(徒15:16-18)。

最後,神應許要恢復以色列人所失去的,使他們安享豐收,得到滿足,並強調說:「這是耶和華你的神說的」(15),這是永恆的保證。這裡特別強調「你的神」,表示神同以色列人要恢復親密的關係。

◆「我必建立大衛倒塌的帳幕」有兩重意思。第一重是大衛王朝重新掌權,這代表彌賽亞的國度在地上,即耶穌基督坐在大衛的寶座上統治列國。第二重意思是大衛的帳幕是24小時的敬拜,當世界各地的外邦人歸信主,就能恢復24小時的敬拜,就是今天所謂7/24,即一周七天,每天24小時不住的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