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第廿五章

保羅上告撒該 ◎黃濠光牧師

「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什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該撒。」(11)

非斯都新官上任,替代了腓力斯。巡撫的官邸是在該撒利亞,他應該安坐那裡,等人來拜訪他,但他上任三天,沒有等人去找他,他便出發去耶路撒冷。保羅遭羈留兩年,祭司長和猶太人領袖沒放棄攻擊保羅,就趁非斯都上耶路撒冷的機會,再控告保羅,並想說服非斯都將審訊保羅的案件帶來耶路撒冷審理。他們的真正目的是想在途中埋伏去殺死保羅。非斯都不知道他們有這陰謀,但他當巡撫就要繼承上一任巡撫未了的案件,決定在該撒利亞審理,而不在耶路撒冷。神在當中掌權,因為若非斯都聽從他們在耶路撒冷開審,保羅就有危險。

案件就在該撒利亞開審,控方對保羅的指控,同樣沒有證據,但非斯都沒有釋放保羅。原因是新官上任,很想得到民心,他不釋放保羅,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8)。他一方面想保持同猶太人的關係,另一方面又不想冤枉無辜。若他釋放保羅,就得罪猶太人,新官上任不值得去開罪人。但一味順應猶太人的要求,就會屈枉正直,對保羅不公平。所以他在兩邊都不容易討好之際,他就問保羅:「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嗎?」(9)。保羅早知猶太人想在途中暗殺他,所以他不想去,況且非斯都初來報到,對一切仍然陌生,上耶路撒冷受審,易受公會左右。因此保羅便說,若要受審,就應在該撒(凱撒)堂前受審。保羅知道他在羅馬人手中會更為安全,而他作為羅馬公民,有權可上訴至該撒。這案件拖延了兩年都沒有結果,猶太人又沒有證據,巡撫又不釋放他,所以保羅寧願去羅馬上訴該撒。

當時亞基帕王來到該撒利亞,大概是拜訪非斯都。亞基帕是大希律的曾孫,他的父親是亞基帕一世,他因當自己是神,神用蟲將他咬死(12:23)。陪他來的百尼基氏是他的妹,亦是情婦,關係曖昧。亞基帕統治猶太人,熟悉猶太人的宗教,所以非斯都將保羅的案件請教亞基帕,而亞基帕也想見一見保羅,聽他的辯論。下一章便是保羅在亞基帕面前為自己申辯。

事到如今,非斯都明白猶太人的指控不是真的,真正的原因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19)。從這幾章的記載,可看見政治及宗教人物黑暗的一面。保羅正是面對這些黑暗的權勢。

◆在人與人的矛盾中,有表面的原因,也有內裡真正的原因。內裡真正的原因往往不浮面的,而浮面的只是表面東西,不是真正原因。譬如真正的原因是妒忌,但當事人不會公開承認妒忌,就拿其他枝節問題大做文章,轉移視線。保羅遇到的正是這樣,我們日常生活遇到的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