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哀歌第三章1-20節

耶利米自述遭神忿怒 ◎黃濠光牧師

「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裡面憂悶。」(20)

本章為哀歌的第三首,共有66節,依希伯來字母順序,每三節用同一字母。如果用英文字母來解釋,第一節開頭第一個字的字母是a,第四節開頭第一個字的字母是b,第七節開頭第一個字的字母是c,如此類推。

全章用第一身人稱的「我」,但間中亦有「我們」。這個「我」是否真是耶利米?按照內容所描述的種種痛苦,耶利米並沒有那麼苦。他沒有被俘擄去巴比倫,也沒有受盡折磨。所以這個「我」,有可能是耶利米代表百姓,將自己代入百姓所受的痛苦經歷中。

本段所描述的痛苦都是皮肉之苦,是受神忿怒的杖所擊打,這忿怒的杖就是巴比倫人,是神用來刑罰猶大的。這裡說「祂引導我」(2),意思是祂趕我出去。作者所受的痛苦,用盡各樣形象化的比喻來描寫:被打、被囚禁、被熊和獅子襲擊、被箭射傷,甚至在飯菜中滲入沙石,如使他飽用茵蔯(15-16)。不吃會很饑餓,而吃的時候,是把灰塵及沙石都吞下肚,以致失去健康。這樣的悲慘,作者說:「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裡面憂悶」(20)。雖是這樣,他的思想隨後有轉向,在下一段就有分解。

◆這哀歌已讀了一半,前部份都是大吐苦水,令人感到低沉,但積極的部份是在下一段。如果你曾遭遇極大痛苦,你會認同作者的苦水。雖然未必個個人都曾試過戰爭的痛苦,但有些人試過被人出賣,遭人遺棄,被人辱罵、欺負、虐待。耶利米活在人民中間,他拒絕去巴比倫,要與人民同甘共苦,以過來人的身份去安慰那些受苦的人。弟兄姊妹,如果你曾經歷過痛苦,就會容易認同別人的痛苦;如果你沒有太多痛苦,也可以學習聆聽別人的痛苦,嘗試去了解一下。讀這卷哀歌,就算感同身受不多,但可以細心聆聽。記住,別人的痛苦,你也沒有試過,但你可以細心聆聽,體會一下別人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