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同行

同心同行 ◎黃濠光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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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書記載了耶穌所行的事蹟,和祂跟不同人士的對話,因此讀的時間,會碰到不同的主題。馬太福音第十九章記載有法利賽人用休妻的話題來試探耶穌(3-12),「休妻」的現代語是「離婚」。社會上離婚的消息時有聽聞,娛樂圈離離合合的新聞,有時成為城中熱話。男女明星一般都英俊漂亮,但外表的美麗不保證婚姻可以持久。離婚消息多起來,令人容易接納離婚是生活中的常態。

耶穌就法利賽人提出離婚的話題,順帶闡釋婚姻的真義。其實聖經早已提出離婚不是神的心意:「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不可行詭詐。』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瑪2:16)。原來神恨惡離婚,因為祂當初設立婚姻,是要夫妻聯合,二合為一,因此耶穌引述聖經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5,創2:24)。祂的結論是:「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6)。

在婚姻的課題上,神的心意是夫妻二人連合,而非分離,因此婚姻的實質是夫婦同心同行。換句話,要避免離婚,夫妻二人要有同心同行的基礎,「二人成為一體」就有這個含意。結婚之前,男女二人各自獨立,各自向神負責,各自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結婚後,二人不再是兩個獨立的個體了,不再屬於自己。兩人的遭遇、作為和責任很密切地互相交織,不再分「你」和「我」,而是整體的「我們」。這好比豉油和雞是兩個個體,一旦連合了,便成為豉油雞,是分不開的。夫妻成為一體,包括結合、一致、心靈上的契通、肌膚上的親密,有不可分割約意思,只有死亡能終止這個合一的聯合。保羅說:「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林前7:39)。這節經文指出兩個很重要的事實:第一,婚姻的關係是終生不渝;第二,基督徒應該與基督徒結婚。在人倫關係中,夫婦關係最為親密,其他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朋友同儕等都比不上。「離開父母」的重點不在乎肉身上的分離,而在乎心理上的獨立和成長。一個人結婚後,對父母仍舊敬愛如故,但不應再依傍父母。

既然婚姻是二人終身的結合,跟一個對的人結合十分重要的。每個人的性情和生活習慣都是由原生家庭塑造出來的,十多二十年的塑造已令人定型。今天離婚的人都會說: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為甚麼不在交友和約會階段、先好好了解自己和對方?游宏湘牧師說:「要交友,必須先為友。要得人喜歡,必須先喜歡人。但要喜歡別人之前,必須先喜歡自己。」我們首先要接納自己,又愛自己,就是接納自己的出身(寒微)、身型(高矮肥瘦)、創傷(心靈)、成就(未夠卓越)。接納自己能使自己脫離扮演他人角色的壓力,得著自由。這等於對神說:你造我真好。當我們無條件接納自己,也會無條件接納別人。

要了解和接納別人,約會是一個途徑,其中約會包括集體的約會。游牧師指出,約會有四個目的,第一是了解自己,透過與別人交往來了解自己的喜惡;第二是學習和異性相處;第三是了解未來配偶的畫像;第四是滿足與異性相近的天然渴望。集體約會可觀察對方,單獨約會可加深彼此的認識,冒險性也大。在這個過程之中,要開始輔導,透過導師和牧者讓自己行在正確的路上。

耶穌的說話也提到淫亂。淫亂指任何不正當的性交行為,包括婚前或婚外任何曖昧的關係。在聖經原文,「淫亂」與「娼妓」一字出於相同的字根,意思是一個淫亂的人與娼妓沒有甚麼分別。保羅說:「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林前6:16-18)。信徒不正當的性行為都能破壞與主的合一,所以保羅警告要遠避淫行,遠避一切能挑引情慾的事物。游牧師說:不要在床上作過多的留戀;身體疲倦才上床,醒來後便應下床。不可與異性朋友,甚至未婚夫/妻單獨在外過夜。有時我們會問,戀愛中的男女,身體接觸可以去到哪個程度?答案不在於去到哪個程度,而是男女雙方心靈及肉體的親密會導致魂結(soul ties)。魂結是情感的牽連,有健康的和不健康的。雙方越親密,魂結越深,若越了解越發覺合不來,導致不會結婚,則魂結會令雙方難分難解,無法釋懷,也無法開始另一份感情。約會階段要自我克制,約束自己不陷入情慾的控制,將最親密的時刻保留在結婚初夜,則是最佳的選擇。

我們可能又會問:為甚麼那個基督徒又可以跟非基督徒結婚?某基督徒奉子成婚,現在又不是很好嗎?信徒犯錯,向主認罪,主必憐憫和赦免,並繼續賜福,但自己要承擔犯錯的後果。這些問題只是想規避聖經的命令,借信徒的個案叫自己違反聖經的吩咐可以合理化。如果聖經的原則是那麼清楚,我們為甚麼還要找一些反面個案作為不去遵守聖經的藉口嗎?Bill Johnson舉了一個例子,來說明以聖經為標準的重要性。設若要從多塊大木版中切割出二呎乘二呎的一百塊木板,第一塊用精準的尺去量度出二呎乘二呎的方木塊。然後依第一塊切割出第二塊,再從第二塊切割出第三塊,再從第三塊切割出第四塊,如此類推。到了第一百塊,其尺寸還是二呎乘二呎嗎?當然不會!因為從第二塊開始,已經不依據精準的尺,若第二塊有絲毫出入,其他木板也會有尺寸的出入。

法利賽人問及離婚的問題,從耶穌的回答中,知道離婚不是神的原意,因此,婚姻破裂和夫婦離異,不可當作家常便飯的普通事。去年政府的一張公益廣告說:「夫妻緣不再、親子情永在」,變相承認夫妻離婚是正常的現象,是可接受的道德,錯誤描繪出不會遺害下一代,十分誤導。在海報中,夫妻從容離異,子女沒有痛苦。為甚麼親子可以情永在,而不是夫妻呢?為甚麼不說親子緣不再、父母可以和兒女脫離關係呢?如果父母和子女血濃於水、關係斬不斷,為甚麼夫妻關係可以斬斷呢?有這樣信念的人以為夫妻關係尤如換衣服,舊了及不合身便替換及丟棄;這不是聖經的觀念。

聖經將夫妻關係比作基督和教會、神和以色列的關係。以色列怎樣悖逆,神都沒有放棄;教會怎樣不濟,基督也沒有離捨。地上的婚姻是反映天上的關係;我們怎樣失敗,基督對我們都是不離不棄。從耶穌的教導中,離婚唯一的理由是淫亂(9,5:32)。神不會違反盟約,但若人中途放棄信耶穌,就是退出盟約,聖經說:「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來6:6)。當人放棄信耶穌,轉向別神,就是屬靈的淫亂。當一方與第三者有淫亂關係,便破壞了盟約,在這個情況下,對婚姻不忠便促成離婚。若故意離婚為的是要跟第三者結婚,這就是淫亂。因此,神視拔示巴為烏利亞的妻子,而非大衛的妻子(1:6)。教會一般不會贊成離婚,除非發生婚外情和危及生命。當婚姻出現問題時,要禱告悔改,尋求輔導,化解危機,顧及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