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十四章

押沙龍擅攻心計 ◎黃濠光牧師

「於是約押起身往基述去,將押沙龍帶回耶路撒冷。王說:『使他回自己家裡去,不要見我的面。』押沙龍就回自己家裡去,沒有見王的面。」(23-24)

大衛身為人父,疼愛每一個兒女,卻不懂得管教他們,引致家庭悲劇。押沙龍殺了暗嫩,按律法謀殺罪應要賠命,他因而潛逃出國,住在基述三年。大衛一直掛念押沙龍,但礙於律法和尊嚴,他不能再見押沙龍,也沒辦法。約押看出大衛心中的難處,他就找一個婦人,編造一個故事來說服大衛,准押沙龍回來。

約押教這婦人所講的話,是關於兩兄弟爭鬥,其中一個被打死。按律法規定,殺人者要償命,所以家族的人要治死兇手,但兇手也死的話,兩兄弟都先後死了,就無人繼後。對以色列人來說,殺人償命是律法上公義的要求,但傳宗接代也很重要。大衛權衡兩者輕重,他裁定寧可不處死兇手,以免婦人絕後。其實該婦人講這件事,是暗示大衛應該放過押沙龍,使王室有人繼承,免得其他王子爭奪王位。長子暗嫩死了,但二子基利押聖經再沒有提及,大概是早逝,而三子是押沙龍,應是王位繼承人。該婦人言下之意,押沙龍是百姓的盼望,若大衛不讓他回來,等於害了百姓(13)。她說:「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14),意即暗嫩人死不能復生,神有憐憫,不會奪取人的性命,反會讓逃亡者歸回。這婦人講到這裡又回來談她的兒子,但大衛已經心知肚明,並想到婦人這番話是約押教她講的。所以他准約押將押沙龍帶回來,只是不會見他,作象徵性處分。押沙龍等了兩年都沒機會見大衛,就想找約押幫忙,但約押覺得自己責任已完,就不理會押沙龍的召喚。於是押沙龍放火燒約押的田,迫他跟他見面。從這點可見押沙龍功於心計,他已除去暗嫩這眼中釘,現在卻沒機會見王,令他覺得大衛沒完全原諒他,令他難以得到王位。因此,他用苦肉計,說寧願大衛殺死他,好過現在不見他。在這種情況之中,大衛就接見押沙龍,與他親嘴,正式和好。

「以色列全地之中,無人像押沙龍那樣俊美,得人的稱讚,從腳底到頭頂毫無瑕疵」(25),押沙龍有英俊的外貌,他妹妹他瑪也很漂亮。押沙龍生了一個女,也改名為他瑪,可能是記念他的妹妹,也是很漂亮。押沙龍雖然外貌英俊,但內心卻很陰險,可見人不可以貌相。他的身體毫無瑕疵,但心靈卻是黑暗。

◆我們習慣將「美」和「善」連貫在一起,見到美麗的人,馬上聯想到他/她是個良善的人。在現實中,這不是必然的。我們傾向以貌取人,但「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