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

大衛認罪 ◎黃濠光牧師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12)

上章末講拔示巴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11:27)。由大衛與拔示巴同房,到拔示巴生出孩子,應有十個月時間。現在神差先知拿單去責備大衛,可能是大衛犯罪一年之後,換句話,神給大衛足夠時間去悔改。大衛這一年應該活在內疚的折磨中,他的詩說:「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詩32:3-4)。

先知拿單首先講一個寓言,對道德感很強的大衛來說,他立刻有反應,認為故事中的富戶該死,於是拿單大膽揭盅,說:「你就是那人!」(7)。接著指出他的罪狀,並宣判神的懲罰(11)。從中有幾個要點。第一,我們站在烏利亞的位置看,他忠心耿耿,英勇作戰,但竟被出賣,枉送性命。如果神不主持公道,他的冤情就無法昭雪。因此神要懲罰大衛,是合情合理的。其實,神延遲了一年才追咎大衛,已經很客氣了。

第二,人在暗中犯的罪,不認的時候,神在日光下報應人。對於一些假敬虔的人,外表敬虔溫柔,暗底下做了壞事,以為沒有人知道,但神甚麼都知。

第三,拿單指正後,大衛沒有否認,也沒有委過於人,而是立刻認罪,拿單就宣告神除掉他的罪,他必不至於死,但仍有懲罰,就是他和拔示巴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必定要死。其實神擊打孩子,叫他病死,對他來說也是好事。他是無辜的,相信他死後會在神的懷中。大衛說:「我必往他那裡去」(23),表示大衛將來死了,會與兒子再見面。

第四,大衛這樣犯罪,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14)。魔鬼及不信主的人會趁著義人的失敗,更加反對神。大衛犯這個罪,他幾個長大了的兒子都看見,他們可能會認為,父王假正經,真正惡毒起來比別人更陰險,從此不再尊重大衛。所以大衛雖蒙神赦免,但他要承受和面對罪的結果。他的幾個兒子日後都不尊重他,家中產生很多禍患(11)。

◆這次大衛犯罪,不單只表面上得罪烏利亞,其實是得罪神。拿單說:「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9),神又藉拿單說:「你既藐視我」(10)。大衛也深深明白,他得罪的是神,他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詩51:4)。唯有心靈痛悔,徹底改過,才能修復和神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