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第十一章

大衛犯罪 ◎黃濠光牧師

「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2)

本章講大衛犯罪。大衛雖有優雅品格,但人性中的幽暗面若不正視,人就會因放鬆而放縱,進而放肆。

首先是放鬆。以色列跟亞捫人的戰爭,打打停停,拖了一年。今次以色列軍隊圍攻亞捫人首都拉巴,是戰爭的高潮,大衛應親自出征,但他仍住在耶路撒冷(1)。當時可能全國的注意力集中在軍事的發展上,以致內政鬆弛,大衛的生活亦隨之放任起來。日落的時候他才起床(2),可見大衛已經沒有甚麼紀律。就在放鬆的時候,他看見一個漂亮的婦人沐浴。古代住屋空間小,有些窮人會在屋頂沐浴。聖經沒有說拔示巴在戶外沐浴,但她月經剛過,沐浴是潔淨禮儀。大衛看見美女沐浴,先是眼睛犯罪,要是現在懸崖勒馬還來得及,但他沒有制止,結果他由放鬆進到放縱。

大衛放縱的第一步是打聽那女人是誰,後得知是烏利亞的妻子拔示巴。原來已是別人的妻子了,所以應該打消歪念了。但他沒有,接著是放縱的第二步,把拔示巴接入宮中,與她同房,結果懷孕了。聖經特別強調拔示巴月經得潔淨,因此她懷孕是大衛接近她的結果。大衛跟有夫之婦發生關係,是死罪,大衛是明知故犯。大衛犯罪後很想掩飾,結果他由放縱進到放肆。

放肆的第一步是想將責任推給拔示巴的丈夫烏利亞。烏利亞是歸化以色列的赫人,在軍中服役,是大衛三十勇士之一。大衛召見他,詢問戰況,然後鼓勵他回家「洗洗腳」(8),意思是與妻子親近。大衛還送他食物,這是寵幸,叫他不得不回家,可是烏利亞遵守軍紀,在作戰行軍時不親近女性,所以他沒有回家。大衛接著再召見他,請他吃飯,把他灌醉,希望他在糊塗中回家親近妻子。結果烏利亞仍是在外住宿,沒有回家。大衛放肆的第二步是謀殺,透過約押設局,安排烏利亞往戰場最危險的地方,讓他死在敵人手下,這是借刀殺人。結果一個忠心單純的烏利亞就這樣送命了。神記念烏利亞,他的名字出現在馬太福音耶穌基督的家譜中,稱拔示巴為烏利亞的妻子(太1:6),而不是大衛的妻子。

拔示巴死了丈夫,大衛才可接她入宮,不致被人認為他奪人妻。但神知道一切過程,看見他犯罪:淫亂、欺哄、謀殺,「耶和華甚不喜悅」(27)。

◆犯罪的氛圍是鬆懈,令人容易胡胡混混。犯罪的溫床是心思,令人容易胡思亂想。犯罪的環境是暗中,令人容易胡作非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