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第六章11-18節

分別為聖的生活 ◎黃濠光牧師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14)

保羅在這幾章一直解釋他的使徒職份,因為哥林多教會裡面有些人批評保羅。究竟保羅跟這些人的關係是怎樣的?保羅說:「哥林多人哪,我們向你們,口是張開的,心是寬宏的」(11),就是說他說話坦率,胸襟廣闊,但哥林多人卻是狹窄(12)。所以兩者之間的隔閡,起因不在保羅,而在於哥林多人。保羅對待哥林多人如父親對待兒女,他希望他們「也要照樣用寬宏的心報答我。我這話正像對自己的孩子說的」(13)。我們跟人相處也有這方面的難處,自己對別人坦誠又開放,但對方卻很封閉,以致關係不易建立。保羅講到這裡,突然間加插一段關於聖潔的教導(6:14-7:1)。所以根據思路,6:13應該接住7:2-4。

這段加插講聖潔的經文,是建立在關係上。保羅說:「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18),神就是天父,我們是祂的兒女,所以我們要像天父那麼聖潔,留心父神喜歡甚麼,不喜歡甚麼。這段的中心思想是我們不要被罪污染。如果我們選擇犯罪來污染自己,就會損害我們跟祂的關係。為了保持天父和祂子女之間的關係,我們要分別為聖,潔淨自己(17)。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14),這是來自舊約的教導。兩隻牛在耕田的時候,要用軛將牠們套住,使牠們步伐一致。因此,牠們必須是兩隻牛,不可以一隻是牛,另一隻是驢,因為兩者高矮不一,不能同負一軛。同樣,我們不可以和不信主的人同負一軛,因為大家的信仰和價值觀不一樣。這裡不是說不可以來往,只說不可同負軛,即不能合伙及一同走人生的道路。如果你和非信徒合伙開店舖做生意,對方要安放偶像神位,講求風水,若你拒絕,他就不高興,生意不順時就將責任歸咎你。如果你跟不信主的人結婚,彼此人生觀和價值觀不同,生活上產生許多矛盾,大家南轅北轍,難以相處。保羅列出很鮮明的對比:「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14-16),這些對比說明兩者不能共存。我們信主的人,本身就是神的殿,因為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怎可以去拜偶像呢?所以我們要分別出來(17),潔淨自己(7:1)。

◆根據本段關於聖潔的原則,我們不可以跟非信徒結婚和合伙做生意。神既然居住在我們中間和往來,我們要「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敬畏神,得以成聖」(7:1),所以不要吸煙和醉酒,不要看污穢心靈的電影和書籍。若我們執意同流合污,就會令天父傷心。

◆當今社會處於後現代主義的思潮,崇尚自由主義,主張包容。所謂包容,其實是接納有違自己道德的思想和行為。有些地區准許同性婚姻,主張亂倫合法化,都是在「包容」的旗幟下,奪取道德高地。根據本段經文,南轅北轍的東西是不能共存的,勉強兼容其實是妥協,讓不潔的污染潔淨的。「聖潔」的原意就是分別出來,不要同流合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