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十九章

約沙法改革司法 ◎黃濠光牧師

「現在你們應當敬畏耶和華,謹慎辦事;因為耶和華我們的神沒有不義,不偏待人,也不受賄賂。」(7)

約沙法幫助亞哈是一件大錯特錯的事,耶戶指出他的錯,並且說神的忿怒會臨到他(2),到下一章就會看到有戰爭發生。然而耶戶亦肯定他的善行(3),而本章餘下部份講到他的改革。改革中最重要的是司法改革,在各地設立審判官。事實上,約沙法這個名字的意思是「耶和華判斷」,所以人如其名,鞏固了司法制度。這裡說有族長在耶路撒冷為耶和華判斷(8),是指設立終審法庭。

約沙法警誡任何官員,必須向神負責,用神的標準來審案(10)。他講的一番說話,對作領袖的人也有啟發性。第一,認識自己是為神作判斷,因為判斷不是為人,仍是為耶和華(6)。第二,必須公平,謹慎辦事,不偏待人,不要受賄賂(7)。第三,要忠心辦事(9)。第四,要敬畏神(9),換句話,敬畏神過於懼怕人。

約沙法所做的是雙管齊下,一方面他出巡民間,引導百姓歸向神(4),另一方面,他設立審判管(5),意思是要百姓切實遵行神的律法。如果教導了卻不去執行,等於無用。所以若有人破壞律法,必須受到警戒,因為不遵守律法等於得罪神,而得罪神會引致神的忿怒。

◆約沙法自己也剛剛做了一件錯事,但經過耶戶的指責,他也謙卑接受。他沒有監禁耶戶,沒有因為自己曾經犯錯而覺得自己無資格教訓百姓。正因為自己有失敗的經驗,他希望百姓不要做得罪神的事情,不要惹神的怒氣。他經一事,長一智,想到的是整個國家和整個民族的福祉。弟兄姊妹,或許你曾經失敗過,但你要走出這個陰影,用你的經驗去幫助別人,不會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