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八章

所羅門的建樹 ◎黃濠光牧師

「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築的壇上,與耶和華獻燔祭;」(12)

本章講所羅門的成就。他即位之後做事有先後次序(1-2)。最先的次序是為耶和華建聖殿,又為自己建王宮,聖殿用了七年,王宮用了十三年,合共二十年。次要是修築希蘭送給他的城邑(2)。所羅門建聖殿,需要希蘭供應木材,而所羅門給希蘭的報酬是送他許多城邑。但希蘭拒絕接受,原因是那些城邑十分貧瘠,就送回給所羅門,所以這裡說是希蘭送給他。所羅門修築之後,以色列人便可入住。這個先後次序教我們要先重視神的工作。

第二個要點,說所羅門遵守大衛王吩咐敬拜的事,而祭司和利未人也遵照王命照辦,這裡特別說:「他們都不違背」(15)。所羅門王雖不違背,但卻有一缺口,就是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娶外邦女子為妻是神所禁止的。所羅門樣樣都順從神,偏偏在娶妻方面不順從。他自己也知道娶外邦女子不對,所以才把妻子遷出大衛城,因那裡曾存放約櫃,是外邦人不可接近的聖地(11)。所羅門知道這個禁令,但他觸犯了。當一個人有小小破口,儘管其他方面做得很好,但一個小破口可以擴大,成為大破口。娶了一個外邦女子為妻,初時是一個,日後便是許多妃嬪,終於這些外邦女子引誘他離開神。

第三個要點是關於獻祭。當中提到獻每日所當獻的祭,就是每日有每日應該做的事(13)。又說祭司有各自的供職,而利未人也有責任,要各盡其職(14)。所以每人有責任,每日有當做的工作。我們要問,神托付甚麼責任給我?我每日有甚麼當做的事是不可忽略的?不論怎麼忙,都不能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