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志下第六章

獻殿為民祈禱 ◎黃濠光牧師

「但選擇耶路撒冷為我名的居所,又揀選大衛治理我民以色列。」(6)

本段是所羅門獻殿的祈禱。他在一個銅台上,跪下舉手向神禱告,會眾都看得見(13)。在他的講話和禱告內容,有以下幾個重點。

第一,是神履行了祂的約,成就了祂向大衛所應許的(4)。這個應許是神揀選了耶路撒冷為祂名的居所,又揀選大衛為王,並堅固他子孫,繼承國位,最重要是藉所羅門建好聖殿(6-11)。

有關神的居所,他提到「天上你的居所」(21),也說神的居所是在天上(39)。而現在令人興奮的是人有罪,而神又願意以地上的聖殿為祂的居所。祂這樣做是因為守約,所以所羅門講話的第一段,主題是「約」(11)。

所羅門的祈禱,開始也提到約(14)。他知道神是至大的,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為神所居住,但既然神守約並悅納人,所以他求神晝夜看顧這殿,而這殿也是神的居所(20)。神固然是在天上,我們常禱告說:「我們在天上的父」。但祂也住在人裡面,人的心靈也是神的居所。在頭一段,所羅門提到自己是神的僕人(19),求神垂聽他在聖殿的祈禱,並且赦免(21)。

第二段為人民犯罪之時(22-23),第三段是為仇敵攻擊之時(24-25),第四段是乾旱之時(26-27),第五段是饑荒之時(28-31),第六段是外邦人來朝見神之時(32-33),第七段是國民與外人爭戰之時(34-35),第八段是百姓得罪神之時(36-39),所以在任何處境,只要人肯悔改,向神認罪求饒恕,禱告尋求神,神都會垂聽禱告,赦免人的罪。所以聖殿不只是神的居所,也是人禱告敬拜的地方。

◆「論到不屬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從遠方而來,向這殿禱告,求你從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建造的這殿是稱為你名下的」(32-33)。這兩節適用於外邦人,包括華人。這裡說「從遠方而來」,所以我們要去耶路撒冷,又說「向這殿禱告」,今天聖殿不在,但位置尚存,而所羅門強調「向」,因此我們去到耶路撒冷,都會面向聖殿山祈禱,神必垂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