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第一章12-20節

蒙憐憫得救的人vs丟棄良心不要神的人 ◎黃濠光牧師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5)

第二種人是保羅自己(12),他以自己為例,說他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和侮慢人的,但現在是耶穌基督的使徒。保羅在信主前是逼害教會的,當時他是猶太教徒,認為教會是異端,於是為神大發熱心去逼迫信主的人。當他逼迫教會,還以為是事奉神,其實是褻瀆神,後來耶穌向他顯現,他就信了主。神知道保羅的本心不是敵擋神,乃是由於他不信和不明白,於是對他忍耐(16),神又欣賞他有事奉主的忠心。保羅信主前像老虎般得罪神,他自認是罪魁(15),但神並未因他以前敵擋祂而棄絕他,反而饒恕他及憐憫他,格外給他豐盛的恩典、信心和愛心(14)。所以神是一位既往不究的神,對我們而言,也是一樣。

教會面對傳講錯誤教義的人,保羅就鼓勵提摩太好好應戰。第18節提到「這命令」,是承接第5節所說「命令的總歸就是愛」,保羅將這命令交託給提摩太。命令就是神的吩咐和神的旨意,提摩太既然多年前透過預言而蒙召事奉主,他就要照著神的命令去事奉,這樣才可以打那美好的仗。甚麼仗呢?就是對付異端。這場仗怎樣打呢?就是「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19),意思是說要堅守信仰,要有美好的道德生活。要對付異端,不是跟異端吵架,而是要重申及活出正確的信仰。

在傳講錯誤教義的人中,保羅點名許米乃和亞力山大,他們丟棄良心;良心在人裡面是靈的部分,是與神相交的地方。丟棄良心就是放棄信仰,放棄之後就掉轉槍頭,毀謗基督和教會,這就是謗讟,好像船壞了不能航行,還有沉沒的可能,這種人等於同神割席。保羅作為使徒,馬上果斷行事,將這二人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交給撒但」是甚麼意思呢?一個人信主受浸時是歸入基督及祂的身體(教會),歸入後就是在基督裡面,在屬靈上受到保護,撒但不容易攻擊信徒。我們好像在一個屬靈的保護罩裡,但假如信徒信主後不再去教會,其實是漸漸離開這個保護罩,寧願流連在罪惡的世界中,暴露在撒但攻擊之下。而這種傳講錯誤教義的人是蓄意離開主,信從異端,在信徒中散播毀謗的話,像細菌般侵蝕其他信徒。這樣,保羅就要動手術,將這種人逐出教會,就是不再在保護罩裡,將他們置身在撒但的攻擊下。這種人在撒但攻擊下就會受苦,像受責罰,這樣他們才會閉嘴,不再毀謗。保羅的意思,當這二人不再毀謗,教會是會歡迎他們再重新加入。

◆保羅約於主後65年寫本書信,過兩、三年後就殉道,所以當時算是他的晚年。他是個資深的大使徒,忠心完成主託付給他的福音大使命。然而,他跟罪人比較時,還說自己是個「罪魁」,這是極謙卑的說話。他形容自己是「罪魁」,因為「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13)。他這樣說,不是仍活在內疚中,不是活在過去錯誤的陰影下,因為他強調:「然而我還蒙了憐憫……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13-16)。他是將自己信主前後作出對比,突顯神的恩典。神既往不究,「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12)。忘記背後不是失憶,卻是不讓過往的失敗牽制自己。保羅有不光彩的過去,但他總是向前看,努力完成使命。他打了美好的仗,就是讓保羅代替了掃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