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第十二章

撒母耳臨別贈言 ◎黃濠光牧師

「至於我,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以致得罪耶和華。我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23)

本章是撒母耳的臨別贈言,是在吉甲掃羅王登基的時候,向以色列百姓講的一番話。他沒有講一些恭維的說話,而是直言相告,將事情的真相,百姓所犯的錯誤,清清楚楚講出來。作為神的僕人和領袖,他事奉的對象是神,而不是人,不會迎合人的口味。在這個登基的場合,他毫不掩飾指出以色列人問題的所在。他這番話不是第一次講,而是曾經講過,但以色列人現在才聽得明,猛然醒過來。他們承認是得罪神,是罪上加罪。

撒母耳回顧了以色列人的歷史,從過去的經驗中,看到神怎樣以公義對待他們的列祖,講出耶和華是他們的王,他們何時忘記神,何時就落入敵人手中。他們何時承認得罪神,神就興起士師去救他們,使他們安然居住。神就是這樣作王去管理他們。為了使百姓深深了解他們犯了一件大罪,撒母耳求神顯個神蹟,證明所言屬實。當時是收割季節,即旱季,但神打雷降雨,這種不尋常的天氣現象,是在撒母耳祈禱之後,立刻出現,百姓就懼怕。神要我們知罪,並非要毀壞我們,而是要救我們。撒母耳在此情此境,並非發脾氣。他是個負責任的人,就提出補救方法,提醒百姓敬畏神,事奉神,聽從神的話,不違背神的命令,這樣就好了。否則,就會像列祖一樣受到敵人攻擊。

從這裡,我們看見處理錯事的正確態度。第一,一定要反省,知道錯在甚麼地方,不要為了面子而掩飾,或否認和推卸責任。我們指出錯處,並非為刁難別人,而是叫人知道真正錯的因由,以致不會一錯再錯。第二,指出錯誤後要提出補救方法,目的為扶正和修補。在人方面也有該負的責任。第一是知罪和認罪。第二是保守自己不要離開神,要盡心事奉神。至於神的僕人,有兩大責任。第一是「斷不停止為你們禱告」,第二是「必以善道正路指教你們」(23)。我們學了善道正路之後,才會有好態度。第一個好態度是敬畏神,第二個好態度是誠誠實實事奉神,第三個好態度是思念神所行過的事是何等大(24)。

◆「耶和華既喜悅選你們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棄你們」(22)。這句話是撒母耳在以色列人犯錯的時候講的,雖然他們有錯,他們仍是神的選民,神不會撇棄他們,這不撇棄是為神的名。意思是:神的名代表祂信實守約,人雖犯錯背約,但神堅守祂的約,對人不離不棄。所以昔日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今天的猶太人也是神的選民,儘管他們還未信耶穌。對我們也一樣,我們若有軟弱失敗,神不會撇棄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