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第二章18-25節

與上司或老闆的關係 ◎黃濠光牧師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24)

本書信的讀者多是僕人,即家僕,屬奴隸身分。當時許多這類僕人信了主,但他們的主人大部分仍未信主。按當時的文化,僕人是主人的財產和生產工具。但在教會裡,每個人都是人,互相平等,不再是件工具。所以基本上,教會不贊成奴隸制度,但當這個制度在社會上存在時,信徒生活在其中,就順服這個制度(13),即「你們作僕人的,凡事要存敬畏的心順服主人;不但順服那善良溫和的,就是那的也要順服」(18)。彼得一直強調順服(1:14, 22;2:13, 18),這裡提到「敬畏的心」,這原是對神的,意思是順服主人是由於敬畏神,不管主人是善良溫和抑或乖僻。善良溫和就是仁慈,為別人著想,又合情合理。乖僻是指專橫的,不公平的,行為不正當的。在當今社會,主人就如老闆和上司,在工作上管理和督導我們。我們或受過工廠管工、學校老師或教授、公司主任一些不合理的指責、冤枉、歧視,若因自己有錯而受苦,我們也得要忍耐。但若我們沒犯錯而受苦,彼得說:要「忍受冤屈的苦楚,這是可喜愛的」(19)。當然,別人對我們不友善時,不一定是因為我們信耶穌,並不是因我們的信仰而對我們苛刻,但由於我們對神有敬畏的心,我們所遭遇的一切都是為了主,因此也是為主受苦。彼得說:「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什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20-21)。我們要有受苦的心志。

聖經真理是很平衡的,一方面神會幫助我們,解決我們的困難,救我們脫離危險,賜福我們,叫我們順利及成功,但同時我們又會為主受委屈和受痛苦。我們要培養受苦的心志,學習基督「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23)。基督受苦是我們的榜樣。彼得又說基督受苦帶給我們靈魂的救恩及身體得醫治(24)。從前始祖因分別善惡樹而失敗,致全人類陷在罪中死了,現在基督「被掛在木頭上」擔當我們的罪而死,使我們「得以在義上活」。耶穌受鞭傷,受鞭打是刑罰,耶穌受刑罰,使我們罪有應得的人得醫治。我們雖然受苦,但耶穌是我們靈魂的牧人,祂可監督我們(25),我們可以放心。

◆我們遭受委屈而受苦時,要思念基督如何回應祂面對的逆境,「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23),祂都經歷過,明白我們的感受,且監督照顧著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