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前書第二章11-17節

聖潔生活的具體實踐 ◎黃濠光牧師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12)

以本段開始,彼得就具體地講到如何過聖潔的生活,總題是叫信徒做神的僕人(16)。神的僕人除了是牧師、傳道等神職人員外,也是每一個信徒。基於這個身分,我們要有恰當的行為。

首先,他講之前,再重提說:「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11),表示我們真正的家鄉不是這個世界,所以不應順從世界的風俗。在這個前提下,他說:「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11),這私慾就是與重生新生命相違背的邪情惡慾,禁戒就是避開和克制。我們生活在道德標準低落的社會,世俗人往往會攻擊信徒,故意講毀謗的話。我們不需要用言語來辯護,而是「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12)。對方看見我們言行一致,毀謗的話就不攻自破。

第二,信徒要順服一切的制度(13),雖然沒有一個制度是完美的。香港和內地、這間公司和別的公司,本宗派和別的宗派,各有不同的制度,都要順服。我們可以運用權利去改善制度,但不是對抗、破壞或陽奉陰違。

第三,要順服君王和做官的(13-14),因為神設立掌權的來管理社會。當時的羅馬帝國的凱撒都是暴君,令信徒吃盡苦頭,但彼得依然說要順服這些政治領袖,並說要行善(15)。就是說不要因政府不好而故意行惡犯法。若有人對掌權的說:「誰叫你那麼不好,你不值得我尊重,我不須守你的規矩。」這種態度是錯的,神要我們順服和行善,並非因為做官的是好人,而是因為他們是神設立的權柄。「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16),我們的自由不是用來放縱和作惡的。

第四在第17節,共有四點。第一是尊敬眾人,就是一切的人。政敵經常會羞辱人,將辱罵的文化傳染給社會。我們若有對手,也要尊敬對方。第二,親愛教中的弟兄,就是對教會內的成員有手足的情份。第三,要敬畏神。第四,要尊敬君王。君王不是神,不用畏懼他,只要尊敬就夠了。若有人示威抗議,應該針對事情,而不是對領袖作人身攻擊。

◆用本段經文對照一下香港時下群眾跟政府對立,有哪些點是錯,哪些點是無可厚非。用言語羞辱特首或官員,或公民抗命,或違反法律作抗爭,是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