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第六章

神同住的條件 ◎黃濠光牧師

「論到你所建的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12-13)

本章仔細地講如何建聖殿。聖殿是神的居所,但其實神不需要住屋。神最大的願望並不是住在殿宇裡面,而是住在人中間,第12至13節說得很清楚。神住在人中間是有條件的,就是人要遵守神的律例、典章和誡命。整本聖經都在告訴我們,神很想與人同在,住在我們當中,而條件是遵守神的律例、典章和誡命。人若犯罪離開神,就失去神的同在。換句話,神不會隨便離開人,除非人先離開祂。

所羅門建聖殿,處處表現出他對神的尊敬。「建殿的時候,鎚子、斧子,和別樣鐵器的響聲都沒有聽見」(7),為甚麼沒有響聲呢?因為那些石頭已經預先鑿好,免得在聖殿的所在地有嘈雜聲音。

殿裡面用木板遮蔽,全部包金(14-22)。神住的地方是用最貴重的黃金,就是聖殿裡面周圍都是黃金,真是金碧輝煌。

所羅門又造兩個基路伯(23),基路伯是天使的一種,面貌像人,有兩隻翅膀。出埃及記講過,神在至聖所二基路伯中間向摩西說話,所以人就認為有基路伯,代表神就在那裡。所以除了約櫃上面有基路伯之外,所羅門造多兩個。

神並不住在人手所造的殿宇,卻喜歡住在人心裡,我們的心靈可作神的居所。當所羅門用心建造聖殿,特別是內殿,使其金碧輝煌,又有象徵神同在和說話的基路伯,就提供一個寫照,教我們如何經營內心的聖殿,叫神住得舒服。神的同在和同住是榮耀的,而當祂享受這居所時,祂會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