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第二章7-17節

愛神就要愛弟兄和不愛世界 ◎黃濠光牧師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15)

我們與神相交,就可以認識神,但我們認識神有多少及有多深呢?約翰提供了三個標準,可證明我們認識神的程度。第一是有沒有遵守神的誡命:「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3)。第二是有沒有依耶穌而行:「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6)。第三是有沒有愛弟兄:「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9-10)。彼此相愛是一條舊命令(7),因為舊約早已有了,但也是一條新命令(8),因為耶穌給我們榜樣,賦予更深的意義。本段論到第三個標準,就是愛弟兄,不然就仍行在黑暗中,像瞎眼一樣(11)。眼瞎的人所見盡是漆黑,看不見美麗。所以我們若恨人的話,就對別人的優點和長處視若無睹,只知道對方的一大堆缺點,於是便冷落人、批評人、排斥人,甚至怨恨人,由於沒有實踐愛弟兄,這條舊命令於我們仍是新的,我們仍未很深認識神,仍沒有行在真光之中。

約翰言下之意,是教會肢體關係中,有愛有恨,也表示大家的屬靈程度不一樣。因此他接著對不同屬靈程度或不同年紀的人講一些肯定和稱讚的說話(12-14)。「小子們」是指小孩子,「父老」是指年紀大或信主年日久及屬靈程度深的人,「少年人」是指年輕人。他們當中有憎恨的情緒,但約翰對他們的說話中,沒有責備,反而肯定及讚賞他們,說他們罪得到赦免,又認識神及勝過那惡者,且剛強,有神的道在心裡面。請問我們有沒有符合這些稱讚的話。

接著約翰勸勉弟兄姊妹不要貪愛世界(15-17),這也是衡量我們是否認識神,及與神相交有多深。所謂「世界」,是代表人類整個罪性文化系統,包括跟神對立的世界觀和價值觀。若我們愛神,就不會愛世界;若愛世界,就不可能愛神。世界包含甚麼呢?約翰說:「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16)。「肉體的情慾」,如魔鬼叫夏娃吃禁果,及叫耶穌將石頭變餅。「眼目的情慾」,如魔鬼叫夏娃看看禁果,好作食物,及叫耶穌看看萬國的榮華和拜他。「今生的驕傲」,如魔鬼說吃了禁果就會像神,及叫耶穌從殿頂跳下,有天使接住,這樣就一跳成名。世界的系統就是魔鬼的系統,都是短暫的歡愉,終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17)。

◆原來愛神的確實性反映在我們與人及世界的關係,本段所講的,其實教我們要愛恨分明。愛是指愛弟兄,當然包括姊妹,就是彼此相愛,這是認識神的結果。恨是指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因為世界的系統是跟神對立的,不可能兩者兼愛,必須知所取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