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壹書第一章5-10節

人認罪神必赦免 ◎黃濠光牧師

「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9)

本段經文提到神就是光(5),約翰福音也說「這生命就是人的光」。本段的主題講到與神相交,人必須要認罪。

論到人犯罪,或許有人會矢口否認,說:「我哪裡有犯罪」。人都知道自己有惡念,卻認為是人之常情,不應該視作罪。然而約翰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8)。這等人不再行在光中,當人行在黑暗,就無法看清楚自己是何等的污穢。正因神是光,也是真理,若人不承認有罪,就等於否定神的真理,把神當作說謊的。約翰用「光」來比喻神,和「黑暗」來比喻罪。光代表聖潔、公義、美善和真理,而黑暗代表虛假、邪惡、醜陋和污穢。人在黑暗中就會不誠實,有時是故意不誠實,有時是因為無知而否認,他們在真理面前,都不會承認自己的過失。

在關係上,誠實很重要。一個人對自己或別人不誠實,就不能有正常的親密友誼。對神不誠實,就不能跟神相交。換句話,與神相交的人不能活在罪中。但人有罪,或犯了罪,怎能與神相交呢?答案就是要認罪,由耶穌的血洗淨我們。認罪不只承認自己做錯了,還要知道是得罪神。當我們肯認罪,祂必信實地赦免我們的罪,將我們的不義洗得乾淨(9)。赦免就是一筆勾銷,洗淨就是清除污漬。神是信實的,祂承諾了就算數,一定會赦免和洗淨。祂是公義的,因為耶穌已經犧牲了自己,止息了神對罪惡的怒氣,滿足了神的公義。

◆本章的鑰詞是「相交」,表示我們的信仰不是宗教,而是個人關係。妨礙關係的是罪,修補關係的方法是我們肯認罪和耶穌的寶血。神是信實的,必定赦免肯認罪的人,我們也應信實,肯去認罪,行在光中。